天虹股份(00241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56:19 中财网
原标题:天虹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曦林)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2004年9月起至今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12年12月起至今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担任仲裁员,于2019年9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在其他两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独立董事职务。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努力做到亲身出席相关会议,并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经深入了解情况及审慎考虑后均表示同意,未有弃权或者反对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应参加次 数实际出席 次数
1515213003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及参与会议,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等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等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续聘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听取了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上沟通会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沟通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重点,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交流会以及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详细解答投资者疑问,并就投资者关注问题问询公司管理层。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材料,均认真阅读、仔细研究。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和战略研讨会、实地考察东莞物流项目以及视频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加强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通过审核相关资料、沟通管理层及咨询第三方中介机构等方式,认为相关事项均合法合规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序号董事会会议届次董事会决议日期事项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   
   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调整计 租方式暨关联交易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7月13日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进行合作暨关联交易
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0月15日公司变更反担保对象暨关联交易
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关于公司与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合 作储能蓄电项目暨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董事会会议届次董事会决议日期事项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6月8日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7月3日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
3   
   聘任公司总经理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7月13日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上述事项提名或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4月13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通过问询、考察及文件阅读等方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傅曦林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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