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603078):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1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8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1月1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8,787,878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 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12.4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704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880,124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621.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56.9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 12月 1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年 12月 15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年 12月 21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张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年 12月 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张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 12月 2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 12月 29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年1月 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124,562.67元,与上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8110501012601632771”初始存放合计金额差额为 5,575,411.33元,系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 2: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569,168.27元,与上表“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张店支行 1603002119200496768”初始存放合计金额差额为4,141,145.05元,系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14.2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9214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4,114.26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 3月 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 1,572.50万元(截至 2023年 2月 28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660.56万元,其中包含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款项 65.78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1717号),认为江化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化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江化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江化微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3月 16日 附表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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