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豪美新材(00298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8:46:29 中财网
原标题:豪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豪美新材股票代码00298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兰兰张恩武 
办公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 基工业城1号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 基工业城1号 
传真0763-36995890763-3699589 
电话0763-36995090763-36995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豪美新材是一家是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铝型材制造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
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
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
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了 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
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方面。在门窗领域,铝合金门窗对传统的木门窗、塑料
门窗形成持续的替代趋势;在幕墙领域,铝型材是幕墙的常用材质。随着商业地产不断增加、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
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
世博会中国馆、广州白云机场等国内地标建筑;并应用于阿布扎比国际机场、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阿联酋克
利夫兰医院等多项海外工程。

2、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耐腐蚀性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
业应用中越来越广泛, “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趋势。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附加值的高端应用发
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
备领域升级。

3、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汽车用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研发和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
件和安全件使用,包括电池托盘、防撞梁、副车架、电机部件、减震支架、动力托架等10余种,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
英利汽车、卡斯马等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铝合金材料和部件,应用终端包括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外资及合资
品牌,广汽、长城、吉利等自主品牌,小鹏、蔚来等造车新势力,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
一。

4、系统门窗。公司自有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
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
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
如标志性的广州保利天悦、珠海格力海岸、上海星河湾等项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
单确认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
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
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
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
的车间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1)铝型材销售模式
在铝型材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居间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
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
进行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
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2)系统门窗销售模式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气候条件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
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研发的门窗产品方案和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
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分可以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
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
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
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
窗,并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
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根据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
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企业,由门窗加工企业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
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

公司所供应的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对整车的安全和性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多数整
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
合金材料时,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进行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
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公司方可通
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
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
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需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类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含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建筑类铝型材下游系统门窗的研发、设
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
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其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
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
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
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根
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
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

1、系统门窗业绩驱动因素
(1)绿色建筑推动门窗产品低碳化,系统门窗迎来机遇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
国社会总能耗的 30%左右,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能量损失的 50%。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性能较
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自 2020年中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进
一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经过对比测试,
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区域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 20%
以上,可有效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
能的发展趋势,是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政策层面上对绿色建筑的占比要求逐渐提高,2017年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开
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2020年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2022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
占比达到 70%;2021年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再次提高这一比例,要求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
色建筑标准;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 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完成既
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
筑的比例达到 30%等目标;2023年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5
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 2600亿元,2023-2025年年均增长 15%以上。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指引下,绿色
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高,
系统门窗将作为绿色节能技术被广泛运用到未来的建筑中,系统门窗在绿色建筑中的渗透率有望逐步提升。

(2)地产开发商追求住宅高品质和差异化,门窗成为产品升级重要方向 由于系统门窗相对传统门窗成本、价格上较高,此前在国内房地产市场长期处于卖方市场的环境下,消费者对新建
楼盘门窗产品选择缺乏话语权,多数开发商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缺乏足够动力选用系统门窗。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
的变化,房屋的投资属性逐步淡化并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逐步过渡至买方市场 ,消费者话语权提升,促使开发商
自 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下降,销售增速的下滑,部分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经过本轮淘汰后
仍有较高市场份额目的优质房地产企业普遍比较重视房屋品质以及产品差异化。长期以来,国内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
隔音性能、水密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系统门窗作为高品质楼盘的标
志性配置,对生活品质的提升明显。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不到5%,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 70%
以上。国内系统门窗渗透率将逐年提升,提升门窗品质成为住宅产品升级的重要方向。

(3)系统门窗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者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门窗产品的品质已
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主要功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
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年限在 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 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消费群体、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
生活品质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
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门窗的认知和
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2、汽车轻量化的驱动因素
(1)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轻量化产品迎来机遇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越来越高,
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958.7 万辆和 949.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 37.9%,市场渗透率达到 31.6%,较2022年提升 5.9 个百分点。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
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
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的迎来了难得的市场机
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

(2)汽车排放标准趋严及新能源车续航焦虑推动汽车轻量化产品应用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提出了 2030年“碳达
峰”与 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2025年、2030
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 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 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 2035年
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 20%以上。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 10%,燃油效率可提
高 6%-8%;整车重量每减少 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减低 0.4-1.0L。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
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相较于传统燃油车,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
新能源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目前我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为保证续航能力,往往需要携带数百
公斤重的锂电池,导致纯电动汽车普遍较燃油车重 100-250Kg。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 1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
下,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可以提升 2.5km。在电池技术短期内未有重大突破的前提下,汽车轻量化成为缓解新能源
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3)中国汽车行业竞争力增强,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
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
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出口量 522.1万辆,同比增加 57.4%,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
大的汽车出口国。特别是在新能源车领域,中国自主品牌在产品品质、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2023年
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且新能源汽车出口达到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
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快速增长,必将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
同时,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也将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有望
成为汽车轻量化重要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5,909,574,489.025,275,273,422.0412.02%5,033,289,84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2,535,169,413.192,190,409,058.3015.74%2,228,131,308.84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5,986,060,490.035,412,576,837.3810.60%5,599,511,47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81,301,910.26-111,419,306.56262.72%139,148,79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79,827,104.77-93,958,030.57291.39%128,186,46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70,325,827.08-117,863,574.27329.35%-332,823,647.8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80-0.48266.67%0.597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80-0.48266.67%0.59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8.43%0.80%7.63%6.35%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308,664,953.711,361,159,380.991,572,301,652.091,743,934,50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1,150,498.9845,998,418.1857,114,667.8257,038,32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7,612,662.1143,945,469.8756,524,214.7561,744,758.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5,334,049.89139,604,900.02-32,071,639.39228,126,616.3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28,528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28,069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豪美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5.78%88,729,600.000质押36,000,00 0.00 
南金贸易 公司境外法人23.68%58,707,000.000质押32,820,00 0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华 夏行业景 气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86%4,600,104.000不适用0 
李博之境内自然 人1.43%3,547,647.000不适用0 
广东粤科 纵横融通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18%2,922,000.000不适用0 
清远市泰 禾投资咨 询有限责 任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77%1,915,141.000不适用0 
上海赤钥 投资有限 公司-赤 钥2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65%1,600,231.000不适用0 
广东粤科 泓润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63%1,563,858.000不适用0 
梁志康境内自然 人0.63%1,558,611.000不适用0 
横琴恒裕 联创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0.44%1,10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大股东中,豪美投资、南金贸易、泰禾投资互为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董 卫东、李雪琴控制的企业。广东粤科纵横融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科泓 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博之新增0.0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行 业景气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00%0.000.00%
上海赤钥投资有 限公司-赤钥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0.0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信 澳新能源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退出0.000.00%0.000.00%
柳州盛东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退出0.00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澳领先智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退出0.000.00%0.00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 元)利率
豪美转债豪美转债1270532022年01月 24日2028年01月 23日48,172.140.60%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 况豪美转债”于2024年1月24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豪美转债” (面值1,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5月 12日对公司及“豪美转债”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豪美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57.15%58.53%-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982.71-9,395.8291.39%
EBITDA全部债务比798.59%4,591.26%-3,792.67%
利息保障倍数2.750000-0.1400002,064.29%
三、重要事项
为分享光模块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公司于 2023年 11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索尔思光电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以债转
股的方式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23-08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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