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166号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超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京三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京三超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的责任 南京三超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京三超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京三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京三超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舟 中国·南京 2024年3月1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云雷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19,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19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95,000,000.00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5,0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19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1,622,169.8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377,830.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31日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382,32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7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87.91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28,662.57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325.34元。2023年4月20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的余款116,226,403.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0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与募集资金专项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订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建设。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后,原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承接,2023 年 2月,公司及江苏三超与平安证券、民生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建设。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泓”)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订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年产41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建设。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476.60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476.60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164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7,476.60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7,47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年5月 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592.76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39.0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112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592.76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9.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63,750,593.27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13,061,746.18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年5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为3,500.00万元,未超过规定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2 年9月30 日,公司年产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设计产能年产700 万公里/年)(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经完全达产,因采购设备的调整使得该项目设备购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等原因,该项目产生项目资金节余。公司于 2022 年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43,677,9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金额为3,870,665.91元,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到期的设备款和质量保证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资金向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7月,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将“年产41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 20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非募投项目“年产41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二期)”工程款,后经公司自查发现。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编制单位: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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