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铜峰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2023年 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306,590股,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337,142.3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后,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15,640.96万元。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之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同时,公司对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事项进行了追认。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追认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前期存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以增加资金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形进行了追认。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相关本金和利息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上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进行现金管理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前期存在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形,公司已经赎回相关资金并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