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美利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463,0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4元,募集资金总额 194,530.00万元,其中,12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增资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原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为公司子公司)用于建设数据中心项目,5,1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2,83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截止2016年4月5日已全部到位,且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21053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928,300,000.00元,本年产生收益4,689,286.15元(理财收益和存款收入),累计实现收益140,021,393.53元(理财收益和存款收入),募集资金及收益累计2,068,321,393.53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64,550,085.22元,其中:建设数据中心项目使用 1,236,250,085.22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34,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余额)、归还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债务693,900,000.00元。本年度使103,771,308.3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6年第六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于 2023年2月8日召开的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用于增资誉成云创,誉成云创分别又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营业部、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太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誉成云创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关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5月14日、5月21日、2017年8月11日、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事项。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4月24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誉成云创拟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 2月 2日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尚未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由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约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使用完毕,经公司于2016年12月 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随着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为方便管理,经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誉成云创对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为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管理,经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誉成云创对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太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为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管理,2022年6月13日誉成云创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当前余额 103,771,308.31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4,041,617.5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6年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详见附件《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03,771,308.31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建设。 具体详见附件《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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