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财务公司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2154号+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2154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1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2154号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冶美 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15日签发了大 华审字[2024] 001100150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规定,就美利云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涉 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美利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美利云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美利云公司实施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利云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宇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家晟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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