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30089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8月 26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937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 2020年 9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3,02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 118.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754,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6,620,230.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5,133,769.23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9月 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年 9月 2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机构及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为了保障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格防范各项风险,公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 12亿元(含)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 王 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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