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晨丰科技(603685):晨丰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00:06:11 中财网

原标题: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3685 公司简称:晨丰科技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丁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浩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娟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55万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50,830.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若公司于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的“(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 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3年度
元、万元、卢比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印度卢比
求精投资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香港骥飞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杭州宏沃杭州宏沃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曾用名:嘉兴宏沃投 资有限公司)
骥晨企管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公司原股东
江西晨航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晨丰商贸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晨丰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明益电子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宏亿电子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印度晨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公 司控股子公司
通辽金麒麟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辽宁金麒麟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盛电力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星配售电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旺天新能源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星发电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山新能源赤峰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麒麟新能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销售国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华诺基金上海华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诺新能源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标的公司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通辽金麒麟100%股权、辽宁金麒麟100%股权、 国盛电力100%股权、广星配售电85%股权、旺天新能源100%股权、 广星发电100%股权、东山新能源100%股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晨丰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Zhejiang Chenfeng 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F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闵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洪莎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16190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 情况2010年4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海宁市盐官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海宁市 盐官镇杏花路4号;2024年2月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海宁市盐官镇杏 花路4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4411
公司网址www.cnlampholde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晨丰科技603685不适用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 所(境内)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签字会计师姓名黄加才、华海祥
报告期内履 行持续督导 职责的保荐 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肖海光、黄福斌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3年9月28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履 行持续督导 职责的财务 顾问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王睿、石丹妮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3年5月17日-2024年7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 据2023年2022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243,064,754.571,162,413,293.271,162,413,293.276.941,548,141,993.00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83,863,892.68-40,451,122.43-40,477,621.27307.32100,526,146.77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22,853,943.53-46,497,140.27-46,523,639.11149.1579,851,096.94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13,430,205.50306,631,820.10306,631,820.10-63.01-11,778,854.75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175,096,124.571,095,682,926.571,095,521,432.307.251,167,718,477.12
总资产3,392,926,928.092,196,181,922.312,196,036,939.6154.492,486,158,503.9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24-0.24308.33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0.24-0.24308.33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4-0.28-0.28150.00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7-3.58-3.58增加10.95个百分点9.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2.01-4.11-4.12增加6.12个百分点7.2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49,858,793.64325,609,357.59314,323,040.03353,273,56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898,067.197,444,067.534,478,435.5568,043,32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2,746,514.396,007,571.322,772,504.1711,327,353.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40,469,208.06-26,797,197.8933,686,215.5966,071,979.7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 (如 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8,707,929.94 -930,682.52-2,950,454.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022,740.88 4,668,846.993,780,552.7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1,209,458.03 4,260,068.9523,577,008.8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6,103.70 27,636.5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 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 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 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 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604,563.40 -896,050.99-636,614.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247,105.38644,266.64
减:所得税影响额11,137,585.15 1,097,418.673,671,589.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05,865.15 233,487.8568,119.31
合计61,009,949.15 6,046,017.8420,675,049.8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13,067.41913,067.41913,067.41
应收款项融资53,468,054.0470,161,818.63  
权益工具投资101,184,000.00101,184,000.00  
合计154,652,054.04172,258,886.04913,067.41913,067.41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一直从事LED照明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绿色节能照明器具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和业务向行业倡导的节能、环保、绿色和高效方向不断深入发展。为继续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同属绿色节能行业的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业务领域发展前景的看好。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通辽金麒麟100%股权、辽宁金麒麟100%股权、国盛电力100%股权、广星配售电85%股权、旺天新能源100%股权、广星发电100%股权以及东山新能源100%股权,开展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打造“LED照明结构件+新能源产业”双主业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064,754.57元,同比增长6.9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63,892.68元,同比增长307.32%。

报告期内,在科学实施宏观政策的影响下,工业生产稳定复苏,国内需求逐步改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照明行业面对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外需持续承压,但依然能保持强大韧性与活力。公司围绕核心业务,优化产能布局,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扭亏为盈。

1.结合实际发展,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其中,“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场地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此外,公司于2022年8月新增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该募投项目新实施主体的各项审批手续较原计划有所推后,进而影响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更好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稳定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在计划时间内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结项。

2.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对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进行了充分研讨论证,对体系结构的合理性、科学性、适用性、完整性广泛征询意见。确保所建立的标准体系有具体明确的目标拥有最佳的系统效应。

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全面的作业依据和技术基础,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发挥标准体系的整体效益。

3.持续围绕降本增效,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从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人力等多部门多维度开展降成增效;为提升全员降成本意识,公司将成本控制指标由公司分解到各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班组,将“成本最优化”的理念从经营团队渗透到生产一线员工,有效的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和各项费用。

4.收购新能源领域优质资产,完成新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麒麟新能持有的通辽金麒麟 100%股权和辽宁金麒麟 100%股权,国盛销售持有的国盛电力 100%股权和广星配售电85%股权,华诺新能源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广星发电100%股权和东山新能源100%股权。上述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均有所提升,收购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整体利润有所增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稳健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上述新能源业务公司的收购,在发电上网、和配售电业务上实现了多点支撑,稳步推进。公司新能源发电上网业务建成投运装机容量为80.40兆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80兆瓦,光伏装机容量为0.399兆瓦。公司拥有在建及拟建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为98.8兆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28兆瓦,光伏装机容量为70.761兆瓦。同时,公司深度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4个,目前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项目3个。其中,公司运营的“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已于 2021年 4月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2022年9月投入运营,是内蒙古东部地区首个供电运营的增量配电网项目;该项目配套电源侧37MW分散式风电于2023年3月全部投入运营,新增配套电源侧305MW绿色供电项目(220MW集中式风电、85MW集中式光伏)已开工建设。此外,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以及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也已开工建设,配套新能源发电侧项目同步启动建设工作,预计于2024年下半年实现并网运行。公司通过在增量配电网内直接接入新能源项目,能够快速、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同时提高企业绿色用电量占比,提升配电网内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此外,新能源场站接入带来的电价洼地效应,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吸引“电价敏感型、绿电偏好型、出口依赖型”企业加速落地投资,形成新增用电负荷,对新能源发电侧加大装机规模形成刺激,以此构建电源侧、配网侧、用户侧相互协同良性循环发展的绿电应用新生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1)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公司基于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始终致力于绿色节能照明器具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和业务向行业倡导的节能、环保、绿色和高效方向不断深入发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照明器具制造(C387)”;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大类下的“风力发电(D4415)”、“太阳能发电(D4416)”和“电力供应(D4420)”。

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1.照明行业发展现状
照明行业主要包括传统照明与LED照明,其中传统照明市场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炽灯、节能灯、卤素灯等,LED照明市场按产品类型主要分为LED光源、LED灯具和LED灯用电器结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等。其中,LED光源属于替代性照明产品,外型结构及接口设计通常与传统节能灯一致,但具有高效节能、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其主要产品包括 LED球泡灯、射灯、灯管灯等;LED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LED光源光分布的照明器具,主要产品包括LED筒灯、吸顶灯、面板灯、线条灯等;LED灯用电器结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也是照明行业中的一项重要组成,主要包括灯头、散热器、灯具金属件及灯罩等。其中,灯头产品既可应用于LED球泡灯、射灯等,也可应用于传统照明的白炽灯、汽车灯、节能灯和卤素灯等;散热器及灯罩主要应用于LED球泡灯;灯具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 LED筒灯、面板灯等。LED照明产品按应用领域可以划分为通用照明和特殊照明,通用照明包括家居照明、工业照明、商业照明、市政设施照明及其他常见的照明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景观照明、显示屏、汽车照明、背光照明等。

相较于白炽灯、节能灯等传统光源,LED照明具有发光效率高、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性强等性能,是传统高耗能电源的优良替代品。20世纪中期,LED在全球照明领域中掀起技术革命,此后逐渐发展成为照明领域的重要产品。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持续快速发展,LED照明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在照明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出于节约能源、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各国政府相继出台禁止使用传统白炽灯的政策,为LED照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为提高能效、保护环境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LED照明已逐渐成为全球主要的通用照明品类。

目前,LED照明产品的性能、品质、成本经济性均有提升,且下游应用场景持续丰富,预计未来全球LED照明行业市场有望复苏。根据TrendForce预测数据,2023年受到全球健康节能照明产品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企稳回升至638亿美元,2023-202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026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739亿美元。

从全球产业分布看,我国是全球第一大 LED照明产品生产和出口国,产品销售到全世界 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报告显示,我国LED照明出口额逐年增加,从2010年约50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461亿美元;LED照明产品占照明电器行业出口额比重由2010年不足30%增加至 2022年73.52%,已成为照明产品外销主力军。2020年中国 LED照明产品出口占全球LED照明产品消费市场的比重提升至53.31%,2022年达到75.08%。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LED照明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地位稳固。

近年来,我国LED照明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LED在照明产品中的渗透率不断上升,2022年我国LED照明渗透率达到75.7%,预计未来五年LED照明渗透率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并于2026年达到82%。

随着我国 LED照明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中国 LED照明市场规模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数据显示,2022年-2026年我国 LED照明市场规模将由 6,813亿元增长至7,3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4%。

LED照明行业下游应用主要包括通用照明、显示屏、景观照明、背光应用、汽车照明、信号及指示灯。通用照明目前为我国LED下游规模最大的应用市场。根据CSA数据,2022年我国LED下游应用中,通用照明占比达 42.4%,位居第一;景观照明、显示屏应用分布占比分别为 17.3%和17.0%。

2.电力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业务,其所处的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产业和先行产业。伴随着“碳中和、碳达峰”时代号召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我国电力行业将朝着高效、节能和环保的方向,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将实现高速发展。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现状
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相当于减少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其中,风力发电作为主流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已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发电市场。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3年至 2022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 7,548万千瓦增长至36,54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9.15%,实现了快速增长。2022年,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1.25%,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已提升至14.25%。未来,在风力发电相关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并完善的背景下,我国风力发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013-2022年,受益于风电装机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弃风限电问题的有效改善,我国风力发电量由1,383亿千瓦时增长至7,624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89%,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

我国光伏发电市场起步较晚,但随着国家对光伏发电相关支持政策的颁布,光伏发电市场实现高速发展。2013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提出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以及完善产业支持政策等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运后执行分区标杆上网电价并按照电价补贴标准执行国家电价补贴,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13以来,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增长迅速。2013-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由 1,588万千瓦增长至39,261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82%,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的比重提升至15.31%,首次超过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的占比,发展潜力巨大。光伏发电已成为中国装机规模仅次于火电、水电的第三大电源,在强劲的需求驱动下,光伏发电有望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2013-2022年,受益于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的影响,我国光伏发电量由84亿千瓦时增长至4,25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4.65%。未来,光伏发电将成为具有成本竞争力、可靠且可持续的电力来源,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启更大的市场空间。

(3)增量配电网行业发展概况
配电网是指从输电网或地区发电厂接收电能,通过配电设施就地分配或按电压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是由架空线路、电缆、杆塔、配电变压器、隔离开关、无功补偿器及一些附属设施等组成的,在电力网中起重要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增量配电网属于公用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以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为主的局域电网。

增量配电业务包括传统的配售电业务和新兴增值服务两大类,其中配售电业务包括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电力销售,增量配电网企业售电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①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先由省级大电网输送到增量配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再通过自身配电网提供给终端用户,根据政府制定的输配电价和与用户协商确定的用电价格分别与省级电网企业、终端用户进行电费结算;②增量配电网企业就近建设新能源场站接入增量配电网,所发电量全部在增量配电网内消纳,为用户提供低用电成本、高绿电占比的供电服务。发行人所从事的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为“发配售一体化”业务,向工业园区售电来源于市场交易的电力资源及其接入增量配电网的新能源场站所发电力,即在配电网运营中同时提供发电、配电及售电业务的业务模式。

增量配电网业务增值服务的内容则较为丰富,包括用户用电设备维护、设备节能改造、用电策略咨询、综合能源服务等,是增量配电网企业未来的主要发展空间,前景十分广阔。

配电网作为城乡经济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是联系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关键枢纽,是服务国家实现“双碳模板”的基础平台。增量配电业务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其推出具有重大意义:1)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配电网的投资和运营,促进配电网的快速建设发展,满足社会快速增长和种类繁多的用电需求;2)在配电网运营领域引入竞争者,以专业化管理措施盘活大量沉淀的配电网资产,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提高全社会配电网运营效率;3)鼓励社会资本对增量配电业务进行拓展创新,丰富增值服务内容,提高终端用户能源管理水平;4)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电力低碳转型,为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内用户提供低用电成本、高绿电占比的供电服务,全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从2016年国家启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后完成五批次共483个试点项目的批复,其中因规划冲突等原因而被取消试点24个。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共计328个试点项目完成规划编制,358个试点项目完成业主优选,249个试点项目确定供电范围,217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22个非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中商产业研究院、CSA Research、华经产业研究院、TrendForce集邦咨询数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照明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ED灯泡散热器、灯头类产品、印制电路板、灯具金属件及其他,主要产品的种类、图示和用途如下所示:
产品图示用途
LED灯泡散热 器 散热器广泛 应用于各种 LED照明用 灯,是LED照 明产品重要 的热量管理 工具
  LED灯罩与散 热器配套应 用于各种LED 照明用灯
灯头类产品 灯头广泛应 用于各种照 明用灯、汽车 灯等产品
   
   
印制电路板 印制电路板 主要应用于 LED照明电 路、液晶显示 屏等
灯具金属件 及其他 灯具金属件 主要应用于 筒灯、平板灯 等灯具照明 产品的金属 结构件
(二)电力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其主要产品为 电力。其中,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开 发运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增量配电网等公用电网公司。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 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1)增量配电网业务 (2)风力电站开发运营业务 (3)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业务
(三)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两类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LED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销售获得主营业务收入,通过铜、铝等废料销售等获得其他业务收入,其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铝、铁、PC/PA塑料等,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的采购部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程序》《新产品放行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文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预测以及生产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等分批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的质量部负责对采购物料的质量检验和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反馈,采购物料通过检验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对来料进行清点入库。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审核:首先,公司采购部需收集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资料,并组织质量部、研发中心和各生产事业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经营资质和供货资质进行实地评估。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部提供的物料的开发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物料样品,再由质量部或研发中心按照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即可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能有效降低缺货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定制生产+合理的安全库存”为生产导向,定制生产由营销事业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经过订单评审程序,再由生产部门生成生产任务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安全库存由营销事业部每月根据市场分析、库存量情况、生产产能情况与生产部门一起制定月生产计划,并生成生产任务单至各生产单位。各项生产任务完工后,由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办理成品包装和入库。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工艺的特点,将灯头类产品的表面处理等非关键的工序委托第三方协作单位实施。公司采用外协加工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于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和生产工艺,节约加工设备和场地的资本投入,是公司优化资源的综合抉择。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外销主要通过母公司自营出口和境外子公司实现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展会、行业研讨会、电商网站和广告等方式进行营销宣传,提高公司和产品曝光率,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客户推荐,获得潜在客户需求信息,进一步拓展新客户。照明产品结构组件通常为标准化产品,公司在该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均获得客户的认可,已进入如昕诺飞、欧司朗、欧普照明、立达信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与客户签署销售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质量部和财务部等部门负责订单的跟进、发货、款项收回等业务环节。

2.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的业务,上述业务主要包括开发、建设、运营等环节。增量配电网项目在其开发阶段,项目公司需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的业主,在成为项目业主后,项目公司需要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并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取得核准后,即可依据电力建设相关管理程序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接受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监督;在增量配电网项目运营阶段,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项目公司在正式经营配售电业务前需要向地区所属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在取得供电许可后,项目公司可以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将自持新能源电站生产的电力接入增量配电网,为用户提供“发、配、售一体化”的供电服务。

风力电站、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阶段视项目类型需履行不同审核程序,如项目公司拟开发运营分散式风电或分布式光伏项目则需获得能源主管部门对于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如项目公司拟开发运营集中式风电或集中式光伏项目则还需获得能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此外,项目公司还需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公司需要在取得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出具的有关规划和建设的行政许可后,对电站开发运营项目进行电站规划、设计、勘察、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在项目建设完工、具备发电条件后,即可进入并网验收及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需要在满足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验收条件下,启动工程并网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即可取得能源管理部门对于项目颁发的发电许可,即可开展并网发电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项目通过公司决策批复后,即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制定了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制度进行。

在增量配电网、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阶段,公司采购主要包括设计、发电设备、施工工程等,上述采购通常采取 EPC总承包或平行承发包模式。EPC总承包即由承包方提供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等全套服务,项目公司负责增量配电网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建设期间的现场管理;平行承发包模式即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在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管理阶段,公司主要采购电站运维服务,包括配电网和电站内的发电设备、变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的运行调试、日常检维修等,由项目公司直接向具有电站运营管理经验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公司增量配电网项目的运营管理由增量配电网公司直接负责,无需对外采购。

在增量配电网项目的电力销售阶段,公司需参与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先由省级大电网输送到公司配电网,再通过自身配电网提供给终端用户,用于补充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发电量不足的部分;对于发电项目而言,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系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太阳能通过发电设备生产电力,公司无需对外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包括增量配电网运营和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业务:①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主要系通过建设供电设施并铺设供电线路,将外购电力或者增量配电网配套的发电侧供应的电力直接销售给供电范围内工业园区中的用电客户;②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业务主要系通过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将其所生产电力接入增量配电网,对工业园区内客户进行供电。

公司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主要是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太阳能通过发电设备生成电力,并入电网。

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和环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发电,根据安全经营规范性要求,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阶段的各部门职责和接口流程。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公司将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电网公司或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公司所运营的增量配电网项目系以增量配电网作为载体紧密连接电源侧(配套发电侧)与用电侧,项目公司与用电客户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新能源)》后将其外购电力及配套发电侧(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所生产电力销售给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项目公司按月出具电量及电费结算单,用电客户予以确认后双方进行结算。

公司运营的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所生产电力均由电网公司全额直接收购。风力电站、光伏电站项目公司需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将各电站所生产电力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电网公司按月出具电量及电费结算单,项目公司予以确认后与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照明行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心致力于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极创新,注重品牌建设,不断开拓市场,现已具有较为完善的内外销渠道、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设计创新能力、年轻且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团队、精良的制造工艺和规模化自主生产能力,系行业内的领先企业。

1.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一直专注于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经营理念,连续多年承办了中国(浙江)LED照明产业链择优配套会议或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等活动,经过多年努力,已在照明产业链中形成了良好的互动,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并与之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昕诺飞、欧司朗、欧普照明等知名跨国企业的稳定供应商,市场地位优势明显。公司快速的响应能力及优质的产品供货能力,亦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同时,依托良好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及优质的客户服务体系,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司作为细分行业领先企业,在照明行业面临转型发展及产业升级时期,凭借成熟的研发体系、管理体系及市场服务体系,在有效保证客户供货需求外,还融入到产业链的创新互动活动中,实现了上、下产业链共同开发、共同成长的合作新模式,为公司把握照明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心致力于技术研发,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强大的研发人员队伍,长期在一线从事产品电路设计、造型设计、结构设计、材料工艺研究等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器件开发能力,如LED灯泡散热器、灯具金属件等结构组件的方案设计、产品开发等。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以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省级企业研究院为研发平台,通过与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为公司的创新工作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165项专利,其中19项发明专利。公司曾完成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与验收,公司产品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多项照明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

3.经营团队优势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规范且适合自身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了独特的管理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拥有一流的专家及管理团队,并遵循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已经形成了规范、完善的治理结构,本着持续改进,运作高效的原则,建立了基于产品产业价值链、经营价值链及业务主流程为依托的组织架构,并通过流程梳理、职权分配等保证了公司在经营管理上能有一个职能完善、责权明确、反应迅速、运作高效的支持平台。

4.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以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为基础,通过严格的设备选型和每年有效的技改投入,不断开展制造智能升级及完善生产制造中存在的技术缺陷与问题,是国内同行业较早达到RoHS指令要求的制造商之一。公司内部全面推行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全面运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同时,硬件方面,公司稳步推进生产制造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自主研发的一种LED散热器检测、分选、装箱的自动化流水线填补了国内空白,信息化管理软件向集团化方向覆盖,公司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的项目被列为“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公司将产品研发、资源采购、来料监管、工程生产、品质管控各个环节整合成了完善、规模化的生产体系,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公司逐步向智能化转型,公司的智能制造项目被评为“2021年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被列为省级“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

5.管理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晨丰科技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规范且适合自身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了独特的管理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拥有一流的专家及管理团队,并遵循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已经形成了规范、完善的治理结构,本着持续改进,运作高效的原则,建立了基于产品产业价值链、经营价值链及业务主流程为依托的组织架构,并通过流程梳理、职权分配等保证了公司在经营管理上能有一个职能完善、责权明确、反应迅速、运作高效的支持平台。公司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电力行业
1.就近消纳、降本增效、形成良性循环
公司的增量配电网业务及其配套的发电侧业务,主要是为增量配电网供电区域内的用户提供供电及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通过就近建设新能源场站接入增量配电网,使新能源场站所发电量全部在增量配电网内消纳,从而将发电侧与用电侧紧密结合、缩短输电距离,促进新能源电力就近消纳,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新能源建在当地、电量用在当地、红利释放在当地”。公司通过在增量配电网内直接接入新能源项目,能够快速、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同时提高企业绿色用电量占比,提升配电网内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此外,新能源场站接入带来的电价洼地效应,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吸引“电价敏感型、绿电偏好型、出口依赖型”企业加速落地投资,形成新增用电负荷,对新能源发电侧加大装机规模形成刺激,以此构建电源侧、配网侧、用户侧相互协同良性循环发展的绿电应用新生态。同时,公司将利用新能源资源,逐步开展供热、供冷、供汽等多种能源服务,构建工业园区发展新模式。

2.增量配电网业务“发配售一体化”可复制性强
经过不断实践,公司通过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业务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园区新业态的业务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且深受地方政府、工业园区入户企业等的欢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的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业务可以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广、可复制性强。

3.新能源电站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目前运营的风电场、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区位优势明显。内蒙古自治区位于我国北部,全区基本以高原地貌为主,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内蒙古自治区10米、50米高度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分别为1.01亿千瓦、2.02亿千瓦,占全国储量的40%,居全国首位;根据《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2022年)》数据显示,我国陆地 70米高度平均风速约为 5.4m/s,内蒙古中东部陆地 70米高度层年平均风速达到 7.0m/s,部分地区达到 8.0m/s以上;我国陆地70米高度年平均有效风能功率密度为193.1W/㎡,内蒙古中东部陆地7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超过 300W/㎡,内蒙古中东部年平均风速与风功率密度居全国首位。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太阳能年总辐射量在 1400~1750kWh/㎡之间,年日照时数在2600~3400h之间,内蒙古大部地区被列为我国I类太阳能资源区。

4.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可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闵先生自2016年以来便开始聚焦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产业发展,在新能源行业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业务拓展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新能源管理经验;此外,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丁闵先生在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过硬的发电、配电和供电管理人员团队,相关人员的从业经验丰富,进而逐步建立了完善、成熟、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能够有效保障项目的发电安全与经济收益,这些经验都具有延续性,可以快速将现有业务管理的经验运用到新项目的业务上,一旦新项目建成,无论在人员配备或是技术支持等方面都能快速响应。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064,754.57元,同比增加6.9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863,892.68元,同比增加 30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22,853,943.53元,同比增加149.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430,205.50元,同比减少6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5,096,124.57元,同比增加7.2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43,064,754.571,162,413,293.276.94
营业成本1,058,461,744.971,034,879,461.862.28
销售费用11,454,176.0112,463,402.18-8.10
管理费用55,341,979.9151,721,466.747.00
财务费用32,942,970.0226,641,043.9923.65
研发费用46,307,903.3245,912,289.140.86
其他收益8,859,946.954,915,952.3780.23
资产处置收益68,707,929.94-836,034.17-8,31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430,205.50306,631,820.10-63.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647,908.45-163,934,018.66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849,413.97-190,366,732.29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购新能源业务相应增加发电和配售电收入以及照明板块印制电路板和灯具金属件及其他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购新能源业务相应增加发电和配售电经营成本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照明板块销售业务费及销售职工薪酬变动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新能源业务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购新能源业务相应的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拆迁资产年末移交给政府并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照明板块销售商品收到款项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购新能源资产支付对价3.12亿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2023年通过收购新能源业务的相关标的公司,布局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相关业务,2023年9月30日新能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第四季度为公司2023年提供3,827.57万元收入。

(2)拆迁补偿对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将收回41,24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海国用(2016)第01081号)、40,296.8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1267-00381274号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位于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2023年12月,公司已将相关拆迁资产移交给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收到政府支付拆迁补偿7,592.26万元,2023年可确认相关资产处置收益7,223.18万元。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在市场需求方面,国内宏观经济呈弱复苏状态,但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实体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全体上下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努力降低外需收缩、产业链和订单外溢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多维度开展,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另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从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人力等多部门多维度开展降成增效;为提升全员降成本意识,公司将成本控制指标由公司分解到各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班组,将“成本最优化”的理念从经营团队渗透到生产一线员工,有效的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和各项费用。

此外公司基于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2023年通过收购新能源资产,公司主营业务增加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第四季度为公司提供3,827.57万元营业收入。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电气机械 及器材制 造行业1,131,742,474.20965,239,714.1514.714.661.013.08
电力、热 力生产和 供应业38,144,912.0021,782,646.5442.9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 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灯头类264,027,082.15232,057,710.6012.11-0.45-0.40减少0.05 个百分点
LED灯泡 散热器510,344,228.21419,616,107.6217.78-1.98-3.13增加0.98 个百分点
印制电路 板256,375,499.84225,877,810.2311.9024.337.41增加 13.88个 百分点
灯具金属 件及其他100,995,664.0087,688,085.7013.1813.2010.89增加1.80 个百分点
新能源发 电18,050,897.108,346,000.9053.76   
配售电20,094,014.9013,436,645.6433.1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899,447,174.60774,266,123.7413.9214.937.39增加6.04 个百分点
国外销售270,440,211.60212,756,236.9521.33-9.45-9.30减少0.1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直销1,169,887,386.20987,022,360.6915.638.193.29增加4.0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
     比上年 增减(%)比上年 增减(%)比上年 增减(%)
灯头类万只319,567.75330,266.4353,604.403.853.24-16.64
LED灯泡散 热器万只177,633.29176,082.7120,896.6213.899.398.01
印制电路板万只104,663.66101,329.1911,309.3542.4531.0541.81
灯具金属件 及其他 3,811.943,729.601,463.64-0.76-5.235.96
新能源发电万千瓦时6,707.536,707.53    
配售电万千瓦时43,707.0043,707.00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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