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上海能源(600508):上海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0,713,728.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489,843,881.43元,扣除 2023年已分配的 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 527,584,140元,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282,973,469.49元。 公司以 2023年底总股本 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96,314,38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986,659,089.49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当前,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将发生改变,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难以改变,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形势下,煤炭的兜底作用短期难以替代。近年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行业景气度回升。2023年由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能源价格回落,在国内煤炭先进产量持续释放、长协稳定供应、进口煤大力补充等背景下,实际需求对价格支撑力度有限,煤价震荡下行,煤炭行业景气度有所回落,但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向好、市场需求逐步扩大、经济循环畅通,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将基本平衡、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当前在“双碳”战略目标下,我国加快了能源革命进程,加速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比重,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结构低碳化明显加速,“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能源产业现代化程度持续提升。煤炭行业顺应能源发展形势,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江苏徐州生产基地拥有 3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 729万吨/年;新疆基地拥有 1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 180万吨/年;4对矿井核定总产能 909万吨/年;煤炭品种为 1/3焦煤、气煤、肥煤、不粘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公司所属选煤中心洗煤厂生产能力达 820万吨。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销售收入 706,626.9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64.94%。公司电力产业火电装机容量为 820MW、新能源光伏装机容量 263MW,报告期内除内部自用外,电力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195,409.6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7.96%。公司铝加工年生产能力为 10万吨,报告期内铝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 168,634.9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5.50%。公司自营铁路 181.9公里,年运输能力为 1,300万吨;公司所属拓特机械制造厂从事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和修理,年设备制修能力 18,000吨,公司自营铁路及拓特机械制造厂等除给公司内部服务外,还实现了走出去发展。2023年度公司自营铁路运输及设备制修等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7,428.2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60%。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煤电铝运一体化产业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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