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科技(00120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41:10 中财网
原标题: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科科技(001207)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阎鹏联系电话:0531-68889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凤华联系电话:0531-6888921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宁华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宝庆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项目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 金使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10.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2.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上海临彤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沈阳兴途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1号私募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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