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688195):腾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2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3.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含超募金额5,267.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到期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1,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12日,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腾景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腾景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腾景科技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的募投项目尾款。“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结项公告时,尚需支付的尾款为 3,134.15万元,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2022-037)。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部分尾款已实际支付 2,608.76万元,其中 2,234.83万元系结项募集资金转出后支付,其余部分尾款未到期、 尚未支付。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