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7:26:01 中财网
原标题:金明精机:关于《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
见》。经事后复核,发现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中部分
项目列示单位有误,现对《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
正内容具体如下:
更正前: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 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45,449.11---47,240.8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 额3,438.32---8,056.6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7.57%---17.05%---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 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3,438.32出租投资性房 地产等其他业 务收入 1,028.48元、 销售原料 2,409.84元。8,056.66出租投资性 房地产等其 他业务收入 890.19万元、 销售原料 7,166.47万 元。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 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 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 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 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小计3,438.32 8,056.6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 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 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 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 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 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 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 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 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 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2,010.79---39,184.20---
更正后: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 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45,449.11---47,240.8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 额3,438.32---8,056.6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7.57%---17.0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 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3,438.32出租投资性房 地产等其他业 务收入 1,028.48万 元、销售原料 2,409.84万 元。8,056.66出租投资性 房地产等其 他业务收入 890.19万元、 销售原料 7,166.47万 元。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
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 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 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 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小计3,438.32 8,056.6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 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 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 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 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 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 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 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 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2,010.79---39,184.2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
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更正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
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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