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指100ETF (159660):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03月22日更新)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8:56:02 中财网
原标题:纳指100ETF :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03月22日更新)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03月22日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3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3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汇添富纳斯达克 100ETF基金代码159660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道富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3月30日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04月17日基金类型股票型
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过蓓蓓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2023年03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12月19日
其他本基金场内简称:纳指100ETF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 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 终止。 若因相关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 市的,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 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纳斯达克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本基金还可投资于 以下金融产品或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 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
 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标 的股票)、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 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 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 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 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 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 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其中,对于非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的投资部分,本基金若投资于香港市场的,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 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国债、金融 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 本基金为对冲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境外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 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 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基金、期货期 权等相关衍生工具的合约市值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 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 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 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 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本基金的 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 略、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参与境内融资投资策略、参与境内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策略、境内外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 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和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费率/收费方式备注
申购费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 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 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已成立,投资本基金不涉及认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年费率收费方式
管理费0.5%-
托管费0.15%-
销售服务费--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结算费用 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 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 of-pocket fees)、基金的上市 费、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外 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基金 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为 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 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除去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自身 原因而导致的更换基金管理 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 产由原任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 任基金托管人以及由于境外托 管人更换导致基金资产转移所 引起的费用、基金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 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 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 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 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负增加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包括: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以及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6、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7、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8、退市风险;9、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10、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11、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12、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13、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14、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15、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16、基金参与境内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7、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的风险;1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19、正回购/逆回购风险;20、境外证券借贷风险;2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电话:400-888-991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新了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业绩表现(如有)取自最近一次披露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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