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5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二、 1-4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 0011002452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陆电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科陆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陆电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陆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陆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朝铖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郑涵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6号)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2,467,541股,发行价格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28,093,534.4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15,334,250.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2,759,283.89元。公司募集资金于2023年5月22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268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28,093,534.48元,扣除含增值税的保荐承销费后的款项为815,672,131.46元,于2023年5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2,676,687.50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013,189.82元,公司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交通银行佛山大良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2日完成销户,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产生利息人民币162,474.72元,销户时留存的利息144,728.8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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