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9:15:36 中财网
原标题:亚香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号)核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00万股于 2022年 6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2年 6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023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4年 2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近日,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保荐承销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保荐承销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将承接原平安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覃建华先生、程建新先生(简历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平安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3月 22日

附件: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保荐机构简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是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

招商证券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经营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覃建华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赣锋锂业公开发行可转债皇氏集团公开发行可转债东湖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深圳华强要约收购、绿城水务公司债、珠江实业集团公司债、广晟集团创投债等项目。

程建新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了易世达创业板 IPO、金雷风电创业板 IPO、泰豪科技增发、山推股份配股、巨轮股份可转债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非公开发行、金证股份非公开发行、赣锋锂业可转债、河南永威安防 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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