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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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3月22日 21:35: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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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博雅生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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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润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雅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50万股股票。2018年4月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发行,实际发行32,247,662股,每股发行价格31.01元。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收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出资方认购款999,999,998.6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8,500,000.00元后的合计金额991,499,998.62元,其中存入公司开设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银行存款账户(账号: 8115701013100148137)内 791,499,998.62元,存入公司开设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银行存款账户 (账号 : 1511200929100050264)内200,000,000.00元。另扣除公司前期己自行支付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244,000.00元,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89,255,998.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2,895.4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090,350.08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1,582,004.62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累计人民币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989,255,998.62 |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 | 67,193,286.34 |
本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 | 31,223,069.74 |
二、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 956,090,350.08 |
其中:1.置换了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1,559,173.17 |
2.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94,531,176.91 |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项目 | 850,000,000.00 |
三、尚未使用的配套募集资金余额 | 131,582,004.62 |
四、配套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31,582,004.62 |
五、差异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信证券承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时存在未及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正在补充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131,582,004.62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人民币金额(元) | 存储形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8115701013100148137 | 1,172,394.19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 1511200929100050264 | 130,409,610.43 | 活期 |
合计 | | 131,582,004.62 |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0,609.04万元,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 | 98,925.6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 371.29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0.00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9,607.5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09.04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 | | 100.00%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
(1) |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
(2) |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累计
实现
收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血液制品智
能工厂(一
期)建设项
目 | 否 | 98,925.
60 | 99,607
.51 | 371.2
9 | 10,609.
04 | 10.65
% | 2026年
3月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 | 98,925.
60 | 99,607
.51 | 371.2
9 | 10,609.
04 | 10.6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 | 经公司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将“1000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项目)的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607.51万元全部投入到“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详见巨潮
资讯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 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相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8年4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
为人民币11,559,173.17元,其中千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土地款人民币4,250,000.00元,
工艺设计款人民币6,570,570.17元,勘察设计、咨询、评估等其他费用人民币738,603.00元。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审计机构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242号)。 |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 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
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9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专
户,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
情况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千吨级血液制品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资金收益,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内有效。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3-6个月时间不等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和利息。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人民币85,000.00万元,产品周期为99天或180天,均未到期,其
中持有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信银理财安盈象固收稳益三个月封闭式44号C”人民币5,000.00万元、
“信银理财全盈象智赢固收稳利61号”人民币35,000.00万元、“信银理财全盈象智赢固收稳利62
号”人民币35,000.00万元,“信银理财全盈象智赢稳健封闭37号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
本年累计投资人民币170,0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170,000.00万元,取得收益共人民币
2,901.54万元。 |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不适用 |
结余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严格管理和使用。 |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8年4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559,173.17元,其中千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土地款人民币4,250,000.00元,工艺设计款人民币6,570,570.17元,勘察设计、咨询、评估等其他费用人民币738,603.00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24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千吨级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资金收益,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将“1000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607.51万元全部投入到“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智能工厂项目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智能工厂项目规模以适用新浆站拓展及血浆规划。经审慎研究,智能工厂设计产能需调整至年处理血浆1200吨(可柔性扩展至1500吨),同时调整该项目的建筑规划、设备配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测算等。
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由309,684万元调整为218,518.17万元,资金来源仍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的资金(含利息)及自筹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根据《公司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公司智能工厂项目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
项目 | 变更后
项目拟
投入募
集资金
总额 | 截至
期末
计划
累计
投资
金额
(1) | 本报
告期
实际
投入
金额 | 实际累
计投入
金额
(2) | 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
血液制品智能
工厂(一期)
建设项目 | 1000吨血
液制品智
能工厂建
设项目 | 99,607.
51 | 99,607
.51 | 371.2
9 | 10,609.
04 | 10.65
% | 2026年
3月 | — | — | 否 |
合计 | — | 99,607.
51 | 99,607
.51 | 371.2
9 | 10,609.
04 | 10.65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
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 | 经公司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及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将“1000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项目)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9,607.51万元全部投入到“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以及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智能工厂
项目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智能工厂项目规模以适用新浆站拓展及血浆规划。经审慎研
究,智能工厂设计产能需调整至年处理血浆1200吨(可柔性扩展至1500吨),同时调整该项目
的建筑规划、设备配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测算等。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由309,684万元调整为
218,518.17万元,资金来源仍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的资金(含利息)及自筹资金,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根据《公司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
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公司智能工厂项目规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
未达到计划进
度的情况和原
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博雅生物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洞天
黄江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03月 2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