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430139):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9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5448_B01号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5448_B01号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 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李文 中国 北京 2024年 3月 21日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7号)核准同意,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普通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7,6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 811020101390151475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12194577331080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19517_B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即全部存入专户。2023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3,311,102.58元,用于临港集成电路测试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各项目具体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0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9,022.0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出具了《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19517_B08号)。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90,220,558.22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6,754,716.98元,总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975,275.2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6,975,275.20元。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基础利率为 1.30%;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36370期基础利率为 1.05%。 2022年11月16日,华岭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为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累计70,000,000.00元,理财收益共计213,863.01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优化公司子公司上海华岭申瓷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岭申瓷”)的资本结构,进一步增强其经营实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等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募投项目“临港集成电路测试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对华岭申瓷借款变更为对其增资,该部分资金420,845,283.02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华岭申瓷。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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