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83357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静)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0:04:22 中财网
原标题:康乐卫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静)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晓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出生于1972年8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 7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教师职位;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 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事高管选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事项、对外担保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 数现场或通 讯表决出 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 数是否存在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 席的情况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李晓静1616009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任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13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专门委员 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 出席专门委员会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专门委 员会会议次数缺席专门委员会 会议次数
李晓静131300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认真进行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11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2月 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1、《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
2023年2月 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1、《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3月 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方式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 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1、《关于变更前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 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 案》 4、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 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第四届董事会第1、《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同意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12日二十次会议体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023年6月 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2023年7月 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 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 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 10 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已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本人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2024年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除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即将进入试生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起,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比照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 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管的程序合法规范;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九)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审慎表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基于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增加现场工作次数,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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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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