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业环保(600874):创业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5,207,128.31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4,195,627.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75,506,443.79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的 2022年度现金股利 226,140,204.2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0,377,740.31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4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0,689,402.11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 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政策可能对水务环保行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该政策聚焦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因此,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其项目模式可能根据政策要求发生变化,如果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有可能导致水务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环节分开进行,建设环节由政府出资、企业建设,而运营环节则由企业托管运营。该政策的目标在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一方面避免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增加,另一方面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并以特许经营模式清晰界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各方权责利关系。这实际上是弱化了原机制中地方政府融资功能,并且要求水务环保企业进一步关注技术、工艺、运营能力的提升。 此外,2023年 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建成 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该政策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发、城市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污水源热泵技术推广、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植物除臭剂和环保型絮凝剂等新型绿色药剂研发使用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光伏发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全年累计为29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为60949万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为441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光伏发电产业提高边际收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的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新型储能逐渐成为催生能源工业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的突破口之一。已经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当前新能源配储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支撑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但是也面临着储能配比要求不够灵活、利用率不高、缺少必要的成本回收机制等问题。未来转型发展的方向在于统筹规划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一方面以独立共享储能为重点制定规划布局,采用自建、租赁、共享等多种方式,按照新能源开发规模一定比例提供灵活调节能力的储能配备,另一方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给与参与主体设定科学的成本回收机制。 在危废处理业务领域,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 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和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业务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本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光伏发电、危废业务、污泥处置等,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27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断点连通管网26.1公里,其他水务业务规模与期初相比没有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水务业务总规模为 617.535万立方米/日。权益类水务业务总规模 579.875万立方米/日,其中污水处理规模506.375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 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42万立方米/日,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为31.66万立方米/日,再生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新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新增服务面积50.33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总服务面积39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天津,经营模式仍以BOT为主,服务面积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获取天津市金钟河城市更新南侧片区能源站项目。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1.6MWp,截至报告期末,总设计装机容量31MWp,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经营模式以市场化定价模式为主。 (3)危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包括处置能力共18.13万吨/年的4个项目,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一座总库容31.46万吨的填埋项目,废物综合利用规模7.8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两省。危废业务在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采用充分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自行选择产废单位,为其提供危废处置服务,收取危废处置服务费。 (4)污泥处置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总规模为281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甘肃、浙江、安徽。其中权益类污泥处置业务为临夏污泥项目、津南污泥厂项目,规模为890吨/日,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规模为1920吨/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业务运营平稳。与上年度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新能源供冷供热、道路收费、危废业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为主,是本公司2023年度业绩主要来源。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6,50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6%;利润总额110,62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6,52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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