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002187):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 3月 22日上午 11:3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号 11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丽苹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3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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