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002187):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3月23日 15:21:06 中财网
原标题:广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22日上午 10: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该报告详见公司 2023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8)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详细财务指标数据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4)0500013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5,256,468.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525,646.84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972,163,436.87元,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12,894,258.41元。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038,93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121,167.96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991,773,090.4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8.40%。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关联董事王晖、李福良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3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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