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科华生物(00202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医疗检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自主产品聚焦生化诊断、免疫诊断、 分子诊断、即时诊断(POCT)四大板块,未来将在检验全领域进行布局,在现有产品体系、市场体系基础上丰富产品线。 公司新事业板块将依托先进技术,根据公司战略方向,系统布局,搭建具备公司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体系。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彭年才先生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 露的《关于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 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A+,“科华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一致。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解除协议书》,解除2022年9月27 日签署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书》。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关于公司(以下或称“被申请人”)与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申请人”)间涉及的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 (2018.6.8)争议仲裁一案,公司与申请人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了《SDV20210578 号争议仲裁案和解备忘录》,各方同 意在《SDV20210578 号争议仲裁案和解备忘录》的基础上由申请人撤回本案的全部仲裁请求、由公司撤回本案的全部仲 裁反请求。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本案仲裁庭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0642号《撤案决定》”, 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同意申请人方撤回其仲裁请求的申请以及被申请人撤回其仲裁反请求 的申请,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 案自本撤案决定作出之日起撤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撤案决定〉暨重大仲裁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4)。 3、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4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科华”变更为“科华生物”,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22”,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 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4、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科华医疗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采 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实验系统及其陕西分公司为募投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 目(调整)”的实施主体,增加上海市松江区叶旺公路699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66号为募投项目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科华医疗增资以用于科华医 疗实施“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使用8,1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实验系统增资,其中3,000万元用于实验系统实施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5,100万元用于实验系统陕西分公司实施“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5、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与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6、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 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0)。 7、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股份,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0.64%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委托给受让方;经公开征集及评审,珠海保联与西安致同于2024年1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保联将持有的公司5%股份以2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西安致同,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0.64%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地且唯一地委托给西安致同行使;同时,双方拟配合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与改选 事宜,西安致同拟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经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复同意,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珠海保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安致同的25,715,859股股份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4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西安 致同对公司董事会9个席位中的5个席位产生重大影响,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人选,已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 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西安致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致同的实际 控制人彭年才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12月15日、12月30日及2024年1月12日、1 月16日、1月20日、2月6日、3月2日、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100、2023-104、2024-009、2024-012、 2024-016、2024-019、2024-033)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李明 2024年3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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