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30年 (511130):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8:50:46 中财网

原标题:国债30年 :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4年3月28日
公告日期: 2024年3月25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9 六、基金合同摘要 ........................................................ 20 七、基金财务状况 ........................................................ 21 八、基金投资组合 ........................................................ 23 九、重大事件揭示 ........................................................ 2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7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28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29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30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投资者欲了解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刊登在 2024年 3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简称: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ETF
6、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及交易代码
证券简称:国债30年,扩位证券简称:国债30ETF,交易代码:511130 7、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4年3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8,119,660.00份。

8、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4年3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416元。

9、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4年3月21日,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8,119,660.00份。

10、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上市交易日期:2024年3月28日
12、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317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网下债券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发售8个工作日,网上现金认购发售3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3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债券发售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和网下债券认购。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债券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债券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仅网下现金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24年3月6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24年3月15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此次募集的现金认购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631,636,900.00元,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572,356.15元,其中人民币 54,700.00元折成 54,700.00份基金份额,剩余人民币517,656.15元归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本次现金认购的净认购资金及通过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4,631,691,600.00元已于2024年 3月 20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本次以网下债券方式认购基金份额对应的债券于 2024年3月19日过户至本基金证券账户,对应的募集资本为人民币180,274,547.00元。上述现金认购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517,656.15元已于季度银行结息日次一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本基金于2024年3月20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以2024年3月2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前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4,811,966,147.00份,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48,119,660.00份。

本基金登记机构已于2024年3月22日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30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4年3月28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
证券简称:国债30年,扩位证券简称:国债30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13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基金管理人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48,119,660.00(截至2024年3月21日)。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9、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3,986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072.17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37,996,01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78.96%;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0,123,65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21.04%。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1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份)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00000.0010.60%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10.39%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10.39%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07.27%
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4.16%
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9800.004.16%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30251.002.97%
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000139.002.08%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2.08%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990000.002.06%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王济帆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2、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11月10日起,代为履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余志良先生,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系,获管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金融工商管理硕士(FMBA)。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权部)副部长。历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公司财务总监、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伯寅先生,博士。分别于1997年7月、2001年7月、2010年1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自1997年7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北京大学团委,分别任干部、宣传部部长、副书记;2004年9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任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级干部、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驻中华保险风险处置工作组成员、广深工作组组长,中华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巡视员;2016年8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党委委员、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2022年 9月至今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

赵文武先生,中共党员,硕士。1991年10月至2009年4月,于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0年 6月至2015年 2月,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时兼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任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六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复旦大学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2011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上海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年,出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卸任。自 2022年 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2002年8月至2008年7月,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

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年10月至1995年12月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6年8月,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张日忠先生,硕士,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先后在中央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The 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获得硕士学位。自1991年7月起加入招商局集团,先后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文员,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招商局控股(英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财务总监、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CEO、党委书记。2021年8月至今,任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就职于长城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 2016年 3月 18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 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 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吴慧峰先生,硕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96年至2023年先后在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诚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公司管理等工作。202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主管 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志文先生,硕士。2015年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17日-2022年8月4日)、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9日-2023年4月16日)、博时月月乐同业存单30天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6月7日-2023年9月12日)、博时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17日-2023年10月26日)、博时中债5-10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17日-2024年3月12日)、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17日-2024年3月1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0月26日—至今)、博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0月26日—至今)、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8月26日—至今)、博时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3月15日—至今)、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3年4月17日—至今)、博时锦源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2月13日—至今)、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3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吕瑞君先生,硕士。2013年至2022年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作。202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6月20日-2023年4月16日)、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6月20日-2024年3月12日)、博时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9月9日-2024年3月 1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中债 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9月9日—至今)、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9月9日—至今)、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3年 4月 17日—至今)、博时上证 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3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长江向阳先生。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委员于善辉先生。

公司首席基金经理过钧先生。
公司首席投资官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境外投资部总经理曾鹏先生。
权益投资三部总经理兼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蔡滨先生。
董事总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杨帆先生。
行业研究部总经理魏立先生。
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行业研究部研究总监金晟哲先生。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投资总监赵云阳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95548-3
联系人:孙沛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5日,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14年7月中信证券成立托管部,并于当年10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开展基金托管业务以来,公司严格切实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中信证券逐年加大托管业务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构建智能化客户服务体系,持续研发创新基金托管服务。

2、主要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设立托管部,管理并具体承办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下设市场服务、产品设计、估值核算、托管结算、投资监督、跨境服务、客户服务、金融科技、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团队。部门员工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核心业务岗人员均已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业务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员工共计170人,具备3年以上托管业务相关从业经验的占80%以上。

孙沛涛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托管部行政负责人;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2007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中信证券清算部清算业务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任中信证券托管部产品管理岗,2016年6月至2023年6月任中信证券托管部B角,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中信证券托管部联席负责人,2023年12月至今任中信证券托管部行政负责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证券于2014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证券自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秉承“忠于所托,信于所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运营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切实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4、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中信证券托管业务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运作流程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和人员; 3)有效性原则:建立对内控制度及其执行的监督、评价、反馈和完善机制,保证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4)审慎性原则: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6)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7)独立性原则:托管人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小组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小组;
8)相互制约原则:托管部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以及高效。

主要制度包括《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中信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清算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做到业务分工合理、业务运行和操作流程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业务相互隔离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以便勤勉尽责的履行托管义务。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涉及托管项目、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投资监督、信息技术系统等重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基金托管人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同时为了保证和验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中信证券定期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三)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一级交易商
目前,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五)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朱燕
联系人:朱燕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4年 3月 21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本报告期末
 2024年 3月 2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4,632,672,462.77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81,324,383.57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181,324,383.5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4,813,996,846.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短期借款-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19,729.73
应付托管费6,576.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1,358.88
负债合计27,665.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4,811,966,147.00
未分配利润2,003,034.15
所有者权益合计4,813,969,181.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813,996,846.34
注:截至 2024年 3月 2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416元,基金份额总额 48,119,660.00份。(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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