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舒泰神(300204):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舒泰神:2023年年度报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 0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志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世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较为有序开展。受外部环境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3.6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3.66%。同时,基于未来研发项目整体布局和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多个在研项目所对应的多项适应症在持续推进临床试验中;公司研发管线中有部分临床前在研项目持续推进;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4.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3.63%。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业绩持续承压,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及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物,特别是创新生物药物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要业务。受公司在研项目持续推进的影响,公司研发投入维持较高水平。 行业景气情况。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归属于“C27医药制造业”类别,集采、医改控费、带量采购等外部政策可能对医药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所处创新生物药行业也进入新的竞争阶段,不仅仅考验管线布局,更涉及到技术开发能力、临床效率、产品产业化能力和商业化能力等综合实力考量。面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秉持以实现临床治疗价值为根本、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持续推进研发,着重推进临床阶段的项目进入临床阶段的关键节点及药品的产业化、商业化阶段。 未来一定时间内,因公司在研项目持续推进的需求,预计将控制一 定的研发投入水平。公司也将持续强化营销能力,有效推进在研项目进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的,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创新药物研发的风险:医药行业的产品从研发到上市须经历临床前 研究、临床试验、申报注册、获准生产等过程,具有投入大、环节多、开发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容易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此外,如果公司研发的新药适应市场需求有限或不被市场接受,可能导致研发投入回报不匹配、经营成本上升,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成长也会构成不利影响。为此,公司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水平,谨慎选择研发项目,优化研发布局,集中力量推进临床阶段重点研发项目的进度,同时通过合作、授权开发等形式引入有效资源,聚焦重点项目增效提速。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4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 11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2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和周期性特点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归属于“C27医药制造业”类别,在申万行业分类中归属于“医药生物”类别。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极强生命力、成长性好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被称为朝阳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健康中国的全面推进,促进国民医药需求增加,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满足国计民生的医疗健康需求,同时实现药物临床价值成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目标。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事关国计民生,与国民健康息息相关,属于弱周期性行业。医药行业涉及各类病症,刚性需求强,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从长期看来,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非常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都在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 伴随着“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第一个五年规划发布及多个重磅政策实施,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步入深水区,促使医药行业加速进行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国家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等政策,强化对创新药的研发指引,细化药物研发监管内容,提升规范程度,并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向源头创新转变。 (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2023年 01月 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各地要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对纳入本目录的药品制定完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加强合理用药监管。《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中的药品纳入本《目录》的,按照要求加强重点监控;未纳入本《目录》的,应当持续监控至少满 1年后可不再监控,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2023年 03月 31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工作规范》旨在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鼓励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工作规范》适用范围为儿童专用创新药、用于治疗罕见病的创新药以及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特别审评审批品种除外。 2023年 07月 0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 2023年 07月 27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关于 《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3年第 44号)。 “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研发是指基于患者角度开展的药物开发、设计、实施和决策的过程,旨在高效研发更符合患者需求的有临床价值的药物,是当前各国药品监管机构积极探索的领域。为推动“以患者为中心”理念在药物研发的实践应用,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上述三项指导原则。 2023年 08月 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全局。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2023年 09月 1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国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根据《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6部门联合制定了《第二批罕见病目录》。其中化脓性汗腺炎(Hidradenitis suppurativa)、ANCA相关性血管炎(ANCA-associated vasculitis)属于该批目录。 2023年 12月 07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物,特别是生物药物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要业务。作为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的产业链条完整,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营销以及配套的体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上市产品包括创新生物药、特色化学药,涉及神经系统、肠道系统等众多治疗领域,在相关应用领域已形成一定的产品影响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药品、生物制品业务” 的披露要求 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物,特别是生物药物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要业务,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归属于“C27医药制造业”类别。作为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的产业链条完整,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营销以及配套体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临床治疗需求未被满足的治疗性药物,主要包括蛋白类药物(含治疗性单克隆抗体药物)、化学药物等类别,治疗领域聚焦在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及神经系统疾病治疗药物等领域。公司以“持续创新,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为人类健康做贡献”为使命,秉持“以患者利益为根本,合作竞争,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 公司研发、营销和生产等主要业务模块在报告期内开展的诸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研发模块中:BDB-001注射液用于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ANCA)相关性血管炎(AAV)成功纳入 CDE突破性治疗品种。STSA-1002注射液取得 I期临床(FDA)研究总结报告,取得 Ib期临床(国内)研究总结报告,完成针对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Ib/II期临床试验的首例受试者给药。STSA-1005注射液取得 I期临床(FDA)研究总结报告。STSA-1002注射液和 STSA-1005注射液联用取得 I期临床研究总结报告。STSA-1201皮下注射液(用于治疗哮喘适应症)取得新药临床试验通知书,Ia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STSA-1301皮下注射液(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ITP)取得新药临床试验通知书,Ia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STSA-1001注射液用于治疗癌痛取得新药临床试验通知书。注射用 STSP-0601用于伴抑制物的血友病 A或 B患者出血按需治疗取得 Ib/II期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取得 INN(国际非专利名称)为“bemiltenase alfa”,药典委公示的中文通用名称为“波米泰酶 α”;并与 CDE积极沟通,明确后续产品研究和上市申报路径。注射用 STSP-0601新增适应症(不伴抑制物的血友病 A或 B患者出血按需治疗)取得 II期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全资子公司终止 STSG-0002注射液临床试验。聚乙二醇 3350散(用于缓解偶发性便秘)申报生产注册获得受理。 营销模块中: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3.6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3.66%;舒泰清报 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46.48%,苏肽生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6.99%。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的业务活动如下: (一)在研项目的管线进展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集中重点资源推进如下在研项目的进展至里程 碑阶段: 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主要研发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具体进展如下:
(二)上市销售产品 公司上市销售产品主要为创新生物药物苏肽生(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和特色品种舒泰清(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V))及其系列产品。除上述产品外,公司还生产销售阿司匹林肠溶片等化学药品。 报告期内,舒泰清实现销售收入 1.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53.59%,较去年同期下降46.48%;苏肽生实现销售收入 1.6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4.45%,较去年同期下降 6.99%;阿司匹林肠溶片贡献销售收入 313万元。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物,特别是生物药物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要业务,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归属于“C27医药制造业”类别。作为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的产业链条完整,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营销以及配套的体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研发模式 创新生物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公司研发主要通过内部团队创新性自主研发辅以部分外包合作研发的方式开展,药物研发一般需要经过如下阶段: (1)探索性研究及药物发现→(2)工艺开发及中试放大→(3)临床前生物学评价→(4)IND申请→(5)临床研究阶段→(6)上市申请→(7)批准上市及上市后研究 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采用内部研发和外包服务相结合的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树立“质量重于生命”的质量理念,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GMP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保障产品的持续、稳定、高质量供应,报告期内无生产及安全责任事故出现。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已上市产品主要为处方药,营销方面主要采用自营和代理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4、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专门采购部门,根据审定的采购方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投资计划、项目招标等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计划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 公司制定了完整的流程制度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有效保证采购计划的实施。 (四)驱动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417.54万元,营业利润-36,615.50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89.28万元;公司研发投入 44,800.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23.02%,较去年同比增长 16.53%。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较为有序开展。受外部环境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3.6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3.66%。 同时,基于未来研发项目整体布局和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多个在研项目所对应的多项适应症在持续推进临床试验中;公司研发管线中有部分临床前在研项目持续推进;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4.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3.63%。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业绩持续承压,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创新性研发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的持续性创新,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承担机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试点企业、北京市创新品种及平台培育项目承担机构。 1、丰富且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研发管线 公司拥有丰富且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研发管线,治疗领域聚焦在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及神经系统疾病治疗药物等领域。 公司研发主要布局方向包括:1)用于自身免疫疾病特别是危重型自身免疫疾病治疗的多个创新药物,以期围绕自身免疫疾病这一方向打造系列产品群;2)用于感染系统疾病治疗的多个创新药物,主要涵盖了多种临床危重场景下的感染性疾病治疗,以期围绕重症感染这一方向打造系列产品群;3)用于神经系统疾病治疗的苏肽生升级换代产品,以期围绕神经生长因子这一靶点打造系列产品群。 除上述治疗领域之外,公司在先天性罕见病治疗领域布局治疗药物;储备了多项具有较高研发技术门槛、面向治疗老龄化群体高发性疾病和满足高质量生活需要的其他在研项目。 公司对已上市产品、在研项目等均进行较充分的知识产权布局,为公司产品和技术提供了全球主要市场较长时间的垄断性保护。知识产权与研发创新高度紧密配合,从研发项目的拟立项、立项、技术方案的形成和技术成果到产品上市、成长周期,专利分析与知识产权保护贯穿于整个生命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94件授权专利,其中国内授权专利 79件,国际授权专利 15件;公司拥有国内注册商标 418件,国外注册商标 34件。 2、行业先进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创新药物研发体系构建基本完成,具有聚焦产品线的项目储备,多专业的研发团队和技术支撑平台,对药物设计、筛选、细胞系构建、临床前评价、临床评价、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产业化等进行系统化研究开发和迭代升级。同时,公司根据疾病治疗领域设置对应的药理毒理研究团队和临床研究及运营团队。以上各技术平台的建立,有效支撑并推动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转化和商业化的各项工作。 在自身研发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展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通过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完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 3、优秀的研发团队 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迭代升级较快,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持续性创新是以人为基础的,组建了一支多元化的、具有国际视野并具备扎实专业素养和丰富药物开发经验的专业团队。公司研发人员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医学、药学、生物学专业院校,或具有国际化大型制药企业工作经验,报告期末公司现有研发人员122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21.98%。其中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85人,占研发人员总人数的 69.67%;博士以上学历人员 25人,占研发人员总人数的 20.49%。 公司对研发团队的高度重视及对研发投入逐年增长,为研发项目和技术平台的升级提供了持续的人才保障和资金保障。 (二)已上市产品的深耕 公司主要产品为创新生物药苏肽生(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和特色品种舒泰清(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V)),经过多年的临床验证,具有长期的品牌优势。 1、舒泰清(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V))及系列产品 公司主打产品舒泰清为患者带来了符合国际“清肠、治疗便秘金标准”的药物,落地成长为《中国消化内镜诊疗肠道准备指南》和《中国慢性便秘诊治指南》一线用药;《中国儿童消化内镜诊疗相关肠道准备快速指南》中儿童肠道准备的推荐药物。 “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舒斯通)”和“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舒亦清)”取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标志着公司获得了该药品在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的资格,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销售产品管线,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长期看对公司经营发展预计具有积极作用。其中舒斯通产品已纳入《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 公司在积极推进清肠领域市场建设的同时,重点推进便秘领域市场管理,市场覆盖持 续扩大。 2、苏肽生(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公司主要产品苏肽生是我国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领域第一个国药准字号产品,领先 于同类产品先行上市,并第一个完成产品上市后的Ⅳ期临床实验。结合神经系统疾病的临 床需求和药物研发的困局,公司对神经生长因子有着深刻、科学的认知,并将以持之以恒 的精神与毅力,克服现行医改政策的阶段性影响,以神经生长因子的作用机制为基础,不 断挖掘,将其临床应用价值进行更加深入的科学研究和获得更加全面、有效的表现。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公司重要在研产品情况 公司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正常推进中,多个 I类创新生物药的多项适应症在临床试验 阶段持续推进,尚有作为“种子”的多项创新生物药处于生物学/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阶段。 未来公司将围绕神经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自免性疾病等深耕领域稳定推进具有竞争力 的多个研发项目至 IND申报,并将资源投入重点聚焦至临床阶段研发项目的推进。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管线如下: 在未来的研发系统发展战略中,公司仍然会围绕上述定位的治疗领域,在国内研发环境日趋激烈和完善的情况下,聚焦临床阶段特别是成药性趋势明显的重点项目,加速产品的临床研究、产业化和学术市场化的进程。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舒泰清实现销售收入 1.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53.59%,较去年同期下降46.48%;苏肽生实现销售收入 1.6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4.45%,较去年同期下降 6.99%;阿司匹林肠溶片贡献销售收入 313万元。 (三)生产及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2023年 05月,公司取得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意《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号地址增加生产范围、生产车间和生产线“治疗用生物制品(原液四车间:原液四车间生产线;冻干车间:冻干粉针生产线(注射用 STSP-0601))”。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01月 0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2024年 01月 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终止对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1、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生产量增加,库存量增加; 2、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V)生产量减少、销售量减少、库存量增加。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其他主要归集营业成本中的销售运费等内容。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公司 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2 户,详见本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范围减少 1 户,详见本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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