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腾精工(871553):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0元/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总股数为12,990,000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7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897,356.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66,643.59元。 1、截至2021年7月29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11,300,000股普通股股票(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97,356.4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82,643.59元。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01110014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1年 9月 6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690,000股普通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4,000.00元。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7日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01110016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5,818,387.11元,2022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493,842.00元,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34,312,229.11元,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010,386.6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合计37,322,615.7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余额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经相关程序审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2020年、2022年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7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23年11月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6日,募投项目“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实施或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销户前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资金3,608,665.66元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656.67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补充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及项目进度详情参阅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6,895,223.56元,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895,223.56元。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5,897,356.4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3,773,584.91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123,771.50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 1,433,962.26元,律师费594,339.62元,证券登记费及其他 95,469.62元。此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23,771.50。 2、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计机构鉴证报告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亚会核字(2021)第01110033号《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募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腾精工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凯腾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凯腾精工202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凯腾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0377号)认为:凯腾精工编制的《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3月 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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