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301188):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复星惟实、复星惟盈出具的《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在减持期间内,复星惟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5.05元/股-15.63元/股。 自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复星惟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2%。 2.股东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惟实与复星惟盈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的承诺,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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