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罗曼股份(605289):罗曼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289 公司简称:罗曼股份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9,777,50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444,375.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08%。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归属于建筑业(分类代码:E)中的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景观照明行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整体规划和深化设计、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以及远程集控管理等景观照明其他服务。 公司依靠较强的创意设计能力和项目全寿命周期服务能力,以上海为中心,建立业务基础和标杆项目,以成都为第二中心形成西南区域模式复制,打造了坚实的双中心架构。同时,拓展了山东、福建、山西、浙江、内蒙古、海南、新疆、云南、湖南、湖北、河南、深圳、重庆、大连、青岛等区域市场,形成了多点带多面,全国市场全覆盖的总体布局,经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持续壮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景观照明为核心,持续提升科技和创意两大优势能力,紧紧抓住文旅爆发、城市更新提速、新基建和低碳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不断优化核心战略,“一核双翼三大板块”通过技术上跨界创新、创意上国际联动、模式上协同融合,并驾齐驱,互补联动,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0,196,582.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5.39%;公司本期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39,277.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0,319,019.89元。 ①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95.39%,主要系本期公司积极拓展深圳、重庆、青岛、大连、开封、晋江、上饶等新市场,公司订单量增加所致。 ②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539,277.61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5,647,060.98元,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且本期有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③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0,319,019.89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00,685,816.23元,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且本期有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④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7,153,034.1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8,010,965.30元,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增加,公司员工薪酬,缴纳税款及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 重要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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