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600425):天风证券关于青松建化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和专项核查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青松建化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3号)核准,2023年 1月,公司向控股股东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5,913,621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9,999,999.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892,37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666,107,627.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1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9190201971070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月 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14-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具体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66,107,627.88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与青松建化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会计记账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松建化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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