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600425):青松建化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3号)核准,2023年1月,公司向控股股东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913,62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99.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892,37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666,107,627.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9190201971070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4-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3月 2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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