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国重汽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股新股。2021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8,111,60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308.7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138.33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21年 2月 5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617056_J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379,118.5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净额 336,605.24万元,2023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净额 42,513.35万元),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为 132,833.68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1年 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该事项到期后,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该等事项均明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到期后,于 2023年 10月将 50,000万元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详见第 4、5项)。上述产品到期后,已将本金与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132,833.6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381号”《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中国重汽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2023年度中国重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重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樊灿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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