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国重汽(00095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要从事重型载重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 车桥等汽车配件的制造及销售业务。公司是有我国重型汽车工业摇篮之称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重型车整 车生产销售龙头企业。目前拥有“黄河”、“豪沃(HOWO)”等品牌及系列车型,是我国卡车行业驱动形式及吨位覆盖较 全的重型汽车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基地之一。2023年,公司获评济南市第六批绿色工厂。 公司产品属于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生产资料,主要用于物流运输、工程建设以及城市清洁、消防等领域。经过多 年的技术沉淀及市场开拓,中国重汽在行业内取得了较明显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外,出口世界 1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续十多年位居国内重卡行业出口首位。 2023年,我国商用车市场随着宏观经济改善,物流与基建需求逐渐恢复,海外需求持续旺盛,实现了恢复性增长 和触底反弹,并自 2月份起一直保持增长势头。报告期内,受宏观政策显效发力,物流重卡需求回升,特别是燃气重卡 需求旺盛,同时叠加出口的强劲势头,重卡行业销量同比增速明显。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年实现重卡销 售约 91.1万辆,同比上升 35.6%;其中重卡出口销售 27.6万辆,同比上升 58.1%。 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复杂形势和挑战,以打造世界一流的全系列商用车集团为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 创新、开拓进取,通过加快产品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竞争力,通过精准实施营销策略,深耕 国内细分市场,在重点细分市场取得全面突破。燃气车成功抓住市场机遇,产品出口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度累计实现重卡销售 12.8万辆,同比上升 32.8%;实现销售收入 420.7亿元,同比上升 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8亿元,同比上升 406%。实现了公司高质量健康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 的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现对公司累计和 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对外担保 8,447万元。除此外,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年12月 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3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年12月 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 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宏、杨国栋、段亚林 2、关于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事项的说明 2022年5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 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 司总股本的 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 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2年 5 月20日发布《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于公司总股本的 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 11,748,693股(含);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3亿元(含)。公司于2022年5月 25日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截止 2023年5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 5,874,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 民币11.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5,105,912.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于2023年5月 20日发布《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公司本次回购的 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 A股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 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证券法》第80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2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