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002119):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1:16:07 中财网
原标题:康强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订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024-2026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4-2026年)内,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3、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共同实施。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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