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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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1:31: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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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银星能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
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年 7月 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11,835,699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
价格为 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1,829,414.1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18日出具了《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3)
第 0433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17,521,856.0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17,521,856.07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44,307,558.07 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233,755,673.51元与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合计 310,551,884.56 元,其中
312,000,000.00元为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48,115.44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
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元: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
方式 | 余额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64100109000000000109 | 活期 | 63,495,179.39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64100109000000000110 | 活期 | 101,931,430.10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64100109000000000111 | 活期 | 68,306,139.00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64100109000000000112 | 活期 | 22,925.02 |
合计 | 233,755,673.51 | | |
(三)三方监管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
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
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
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银星能源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61,829,414.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7,521,856.07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7,521,856.07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无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3)
=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宁东 25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
项目 | 否 | 672,600,000.00 | 649,556,870.88 | 427,631,520.50 | 427,631,520.50 | 65.83% | 2023年 5月 | 16,413,092.52 | 注 2 | 否 |
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61.2MW 老旧风机“以大代
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 | 否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27,707,185.11 | 27,707,185.11 | 11.54% | 2024年 2月 | 注3 | 注 3 | 否 |
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30.6MW 老旧风机“以大代
小”更新项目 | 否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19,910,607.20 | 19,910,607.20 | 15.32% | 2024年 2月 | 注4 | 注 4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1,948,800.00 | 342,272,543.26 | 342,272,543.26 | 342,272,543.2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1,394,548,800.00 | 1,361,829,414.14 | 817,521,856.07 | 817,521,856.07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 9月 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301.07 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612,264.15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8月 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
第 2926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43,150.45万元,其中包括已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805.62万元及已背书
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1,443.36万元,剩余以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投入的自筹资金 5,150.62万元尚未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 10月 2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情况 | 2023年 9月 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
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存款产品(仅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
等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宁东 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工程尚在质保期,部分质保费尚未
结算,待质保期结束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工程质保费。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61.2MW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及宁夏银星能源贺兰
山风电场 30.6MW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工程建设支出尚未全部发生。
经 2023年 10月 2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人民币 312,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宁东 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于 2023年 5月底并网,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已实现的效益为 1,641.31万元,
项目预计实现的全年效益 3,069.25万元,因电站并网初期相关涉网适应性试验推迟导致限制负荷出力等原因,造成该项目效益未达预
期。
注 3:宁夏
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61.2MW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自 2023年 8月开始建设,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募
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该项目本年度的效益尚无法计算。
注 4:宁夏
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30.6MW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自 2023年 8月开始建设,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完成 4台风机
建设,剩余部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该项目本年度的效益尚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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