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监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1:31:55 中财网
原标题:锋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2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4年 3月 12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孙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孙公司浙江锋蓝智造有限公司,有助于进步精简组织结构,更加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因该公司并未进行过实际业务,其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和以后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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