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1:56:38 中财网
原标题:远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长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4)。李长明持有公司股份 4,811,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50%,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6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李长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李长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1,500
股,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李长明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内31.09641,5001.00

合计-641,5001.00
注:1、李长明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自公司上市以来,李长明累计持股变动比例为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李长明合计持有股份4,811,0007.504,169,5006.5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4,811,0007.504,169,5006.50
 有限售条件股 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李长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李长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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