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股份(603886):元祖股份关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8:30:53 中财网
原标题:元祖股份:元祖股份关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馨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兰馨投资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馨投资”)分别持有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祖股份”)股份 9,617,180股、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72%、2.0000%。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4,41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6.007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兰馨成长和兰馨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4月22日-2024年7月22日)进行,且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4月2日-2024年7月2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兰馨成长5%以下股东9,617,1804.0072%协议转让取得:
    9,617,180股
兰馨投资5%以下股东4,800,0002.0000%大宗交易取得: 4,8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兰馨成长9,617,1804.0072%兰馨成长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李基培先生为 兰馨投资的执行董事
 兰馨投资4,800,0002.0000% 
 合计14,417,1806.007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兰馨成长不超过: 7,200,000股不超过: 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4,800,000股2024/4/22 ~ 2024/7/22按市场价格协议转让自身资金 安排
兰馨投资不超过: 4,800,000股不超过: 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4,800,000股2024/4/22 ~ 2024/7/22按市场价格大宗交易自身资金 安排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4年 4月 22日-2024年 7月 22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7月 2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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