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00213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正旭)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第三季度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总计和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通过参与公司重要战略会议、与业务单位及高管访谈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任期内公司所发布的公告均已履行审核义务,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的事项;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联系方式 E-mail:[email protected]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帮助公司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独立董事:陈正旭 2023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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