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00298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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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0:00: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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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芯瑞达: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
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年 4月 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 4月 22日,公司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4月 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1月 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 | 1302011129100108028 | 新型平板
显示背光
器件扩建
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 | 8112301011300609231 | LED照明
器件扩建
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 | 3401040160000871575 |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
区合肥片区支行 | 1302011129100198379 | 新型平板
显示背光
器件扩建
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
区合肥片区支行 | 1302011129100198530 |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
区合肥片区支行 | 1302011129100198654 | LED照明
器件扩建
项目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 42,590.54 |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 8,120.60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 20,142.50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801.83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62.93%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
扩建项目 | 是 | 26,801.83 | 26,801.83 | 7,688.59 | 16,858.76 | 62.90 | 2024年 8月
31日 | 3,263.62 | 是 | 否 |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 否 | 5,045.59 | 5,045.59 | - | 22.76 | 0.45 | 2024年 8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549.56 | 9,549.56 | 432.01 | 2,067.42 | 21.65 | 2024年 8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运营资金 | 否 | 1,193.56 | 1,193.56 | - | 1,193.56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_ | 42,590.54 | 42,590.54 | 8,120.60 | 20,142.50 | - | - | 3,263.6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 | | | | | |
合计 | | 42,590.54 | 42,590.54 | 8,120.60 | 20,142.50 | - | - | 3,263.6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 为优化产业、技术与工艺布局,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公司主动顺应行业技术发展方向,重新评估并规划了募投项目的
最佳实现方式,包括选择最佳实施地点等。变更新实施地点后,由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
障募投项目质量及项目效益,公司延长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详见公司 2021年 9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因以上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初
始计划进度延长。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 2021年 9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
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合肥市
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详见公司 2021年 9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
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
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7)。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0年 11月 9日召开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 | | | | | | | | | |
| 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
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 2020年 10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
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
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0年 8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33.2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号)。详见公司 2020年 8月 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3.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 2023年 3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6,477.86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用),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资金外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26,3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
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期
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新型平板显示背
光器件扩建项目 | 新型平板显示背
光器件扩建项目 | 26,801.83 | 7,688.59 | 16,858.76 | 62.90 | 2024年8月31日 | 3,263.62 | 是 | 否 |
合计 | - | 26,801.83 | 7,688.59 | 16,858.76 | 62.90 | - | 3,263.62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目) | 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0年 11月 9日召开 201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
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
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 2020年 10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为优化产业、技术与工艺布局,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公司主动顺应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重新评估并规划了募投项目的最佳实现方式,包括选择最佳实施地点等。变更新实施地点后,由于
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及项目效益,公司延
长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详见公司 2021年 9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因以上变更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初始计划进度延长。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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