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00135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平安电工 股票代码:001359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Pamica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三月 特别提示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4年 3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平安电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2月 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配套规则发行定价,上市后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45,448,485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及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平安电工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具体属于“C制造业”中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截至 2024年 3月 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4.58倍。 截至 2024年 3月 12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年扣非前/后 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7.3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5.8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12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4.58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六)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行业,且因其具有耐温、绝缘、耐酸碱等稳定的物理化学特性,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中。近年来,公司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受益于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但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影响下游行业的需求状况,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短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2.80%、54.94%、54.07%和 52.68%,占比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上游基础原料价格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云母原料中的天然云母原料属于不可再生的非金属矿物,主要为境外采购,短期内其供应量相对稳定,虽然人工合成云母逐渐替代部分天然云母原料,但是其供应依旧存在着一定的短缺风险。若未来云母原料供应商所在国与我国之间出现贸易摩擦,将可能导致公司云母原料供应短缺和进口的云母原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若境内玻纤原纱和化工材料由于经济周期出现大幅涨价,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完全、及时转移给下游客户,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0,389.36万元、13,716.84万元、18,862.29万元和10,355.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1%、15.65%、22.40%和 24.06%。公司产品出口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地区,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生不利波动,将对公司出口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四)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下游应用领域广泛。 但在未来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产品并调整产品结构,则会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外泄风险 除已申请专利的核心技术外,公司所掌握的部分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以“技术诀窍”、“工艺技巧”等形式存在,为此,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的风险 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人才激励办法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施,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需要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如果公司技术团队出现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七)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4.69%、32.30%、29.12%和 33.66%,2020年至 2022年呈下降趋势,2023年 1-6月已逐渐回升。公司产品系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和生产,产品价格主要取决于项目技术要求、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产品成本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出现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或者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无法保持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的风险。 (八)应收账款逾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分别为 13,438.77万元、14,903.86万元、14,834.66万元和 16,602.37万元,其中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4%、98.84%、98.27%和 96.90%,报告期内未发生大额逾期的情形。后续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坏账增加或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张,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迅速、及时地调整和完善,则公司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情况,如采购、生产不能有序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601.55万元、12,180.28万元、13,223.83万元和8,291.87万元。但是若未来出现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全球经济不景气、市场竞争和汇率波动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行业整体需求出现下降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的风险。 (十一)关于本公司存在退市的风险 本公司股票上市后,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为 25%,达到股权分布上市条件的最低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如持有本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入公司股票,则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将不能满足股权分布上市条件的最低要求,导致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加强规则培训,并采取及时办理自愿限制买入本公司股票手续等措施,有效控制退市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21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平安电工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平安电工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2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平安电工”,证券代码为“00135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45,448,48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4年 3月 2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4年 3月 28日 (三)股票简称:平安电工 (四)股票代码:00135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8,550.3165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638.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5,448,48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40,054,68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下发行共有 931,515股的限售期为 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1%。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如下: “(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2,537.32万元、12,107.26万元和 12,466.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00万元。 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600.97万元、11,034.63万元和 15,626.55万元,累计不低于 1亿元。 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6,996.75万元、87,657.65万元和 84,209.57万元,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 2:潘协保通过众晖实业间接持有 1,086.32万股股份; 注 3:潘渡江通过众晖实业间接持有 2,410.92万股股份,通过裕昇咨询间接持有 306.02 万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 2,716.94万股股份; 注 4:邓炳南通过众晖实业间接持有 861.36万股股份; 注 5:李新辉通过众晖实业间接持有 319.68万股股份; 注 6:李俊通过裕昇咨询间接持有 13.00万股股份; 注 7:黎辉通过裕昇咨询间接持有 8.00万股股份; 注 9:吴学领通过裕昇咨询间接持有 13.00万股股份; 注 10:丁恨几通过裕昇咨询间接持有 13.00万股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众晖实业,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53.19%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情况如下:
李新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系潘协保外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意见为准。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上述六位自然人系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且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7.88%、6.44%、5.55%、4.89%、4.83%和 3.76%的股份,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33.35%,并通过众晖实业、裕昇咨询间接控制公司 58.19%的股份,一致行动人李新辉直接持有公司 1.7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93.32%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简历如下: (1)潘协保 潘协保,男,195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52******,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高中学历,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71年 9月至 1984年 1月,担任通城县云溪公社会计;1984年 2月至 1991年 5月,担任通城县云溪乡企业党支部书记;1991年 6月至 1997年 5月,担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厂长;1997年 6月至 2021年 2月,担任云奇云母董事长;2000年 11月至今,历任平安材料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 2017年 10月,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2015年 3月至今,历任平安股份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平安股份董事长、平安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潘渡江 潘渡江,男,1976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6******,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0年 10月至 2011年 3月,担任平安材料董事长;2011年 4月至今,历任同力玻纤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 12月至今,担任云水云母执行董事;2015年 3月至今,历任平安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 7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董事长;2017年 10月至今,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第六届理事会轮值理事长。 现任平安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平安实业董事长、同力玻纤执行董事、云水云母执行董事。 (3)陈珊珊 陈珊珊,女,1983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83******,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高中学历。2002年 6月至 2004年 1月,担任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文员;2004年 2月至 2005年 10月,担任深圳市大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员;2005年 11月至 2017年 6月,系自由职业者;2017年 7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行政文员。 (4)潘美芳 潘美芳,女,1972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2******,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高中学历。1994年 3月至 1997年 6月,担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质检员;1997年 7月至 1998年 6月,担任云奇云母云母纸车间质检员;2000年 3月至 2005年 3月,担任平安材料财务出纳;2015年 3月至 2020年9月,担任平安股份董事;2006年 1月至今,担任平安材料行政文员。 (5)李鲸波 李鲸波,男,1970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0******,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大专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0年 10月至 2017年 11月,历任平安材料董事、总经理;2017年 11月至 2019年 10月,担任平安材料涂层云母带产品研发工程师;2019年 6月至今,担任 平安实业总经理;2021年 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平安股份副总经理、 平安实业总经理。 (6)潘云芳 潘云芳,女,1980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223241980******,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 7月至 2020年 12月,历任平安材料物控员、采购主管、供应部经理、计划物控总监;2015年 3月至 2020年 9月,担任平安股份监事;2020年 12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采购总监。 (7)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李新辉,男,1971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223241971******,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专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 津贴专家。1990年 12月至 1997年 11月,担任云溪电站技术员;1997年 12月至 1999 年 12月,从事个体运输;2000年 10月至 2015年 12月,历任平安材料生产技术部经 理、营销部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 3月至 2017年 12月,担任云水云母生产技术总 监;2015年 3月至 2020年 9月,担任平安股份监事;2018年 1月至 2020年 8月平安 材料副总经理;2020年 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 (二)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裕昇咨询,持有公司 695.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渡江在裕昇咨询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裕昇咨询基本情况如下:
注:潘美花系已故员工潘彩平之女,因潘彩平健康原因于 年 月受让潘彩平所持裕昇咨询出资份额而成为合伙人。 裕昇咨询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合伙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各出资人通过直接持有裕昇咨询的出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特殊安排。 (二)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者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三)股份限售安排 裕昇咨询针对所持公司股份已出具锁定承诺,具体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912.32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4,638.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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