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4:06:27 中财网
原标题: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初审预审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事务所关于公司初审预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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