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4:10:56 中财网

原标题:复星医药:复星医药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96 公司简称:复星医药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本公司负责人吴以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利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税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集团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本报告中已详细阐述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8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1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8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审计报告除外)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ADCAntibody-drug Conjugate,即抗体药物偶联物,由单克隆抗体与细胞毒 素等小分子药物偶联而成的药物
Alma HKAlma Hong Kong 2023 Limited,注册于中国香港,系本公司之控股子 公司
Alma LasersAlma Lasers Ltd.,注册于以色列,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A股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并在上证所上市交易的人民 币普通股
Boston OncologyBoston Oncology,LLC,注册于美国
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即合同定制研 发生产机构
CenexiPhixen,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注册于法国;截至报告期末,系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DTPDirect to Patient,即直接面向病人
EssexEssex Bio-Investment Limited与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之合称
Fosun Pharma USAFosun Pharma USA Inc.,注册于美国,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Gland Pharma Limited(孟买证交所及印度证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GLAND),注册于印度,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H股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并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的境外 上市外资股
InsightecInsightec Ltd.,注册于以色列
IntasIntas Pharmaceuticals Ltd.,注册于印度
IQVIA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
KGbioPT Kalbe Genexine Biologics,注册于印度尼西亚
Kite PharmaKP EU C.V.,注册于荷兰,系 Gilead Sciences, Inc.(NASDAQ上市, 股票代码:GILD)之控股子公司
NASDAQ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即纳斯 达克证券交易所
PhotonMed HKPhotonMed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册于中国香港
POCTPoint-Of-Care Testing,即即时检验
ProlleniumProllenium Medical Technology,注册于加拿大
RNARibonucleic Acid,即核糖核酸,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 毒中的遗传信息载体
SermonixSermonix Pharmaceuticals, Inc.,注册于美国
Syneos HealthSyneos Health, Inc.(NASDAQ上市,股票代码:SYNH),注册于美 国
Tridem PharmaTridem pharma S.A.S,注册于法国,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WHO PQ认证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Prequalification,即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
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安吉复毓承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奥鸿药业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末2023年 12月 31日
北京金象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
本公司、复星医药、 上市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博毅雅(Breas)Breas Medical Holdings AB,注册于瑞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重庆药友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登瑞肥业湖北登瑞肥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宏汉霖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2696),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健基金管理公司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锐医疗科技 (Sisram)Sisram Medical Ltd,即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 码:01696),注册于以色列,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拓知达上海复拓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安特金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北铃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财务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复星高科技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复星公益基金会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
复星国际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656)
复星健康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凯特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复星实业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设立于中国香港,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复星雅立峰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徐州)复星医药(徐州)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产业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复毓晟健上海复毓晟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港澳台地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
广州新市医院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桂林南药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医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保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国药产投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国药控股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099),系本公 司之联营公司国药产投的控股子公司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69)
汉霖医药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汉霖制药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湖北新生源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湖南洞庭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淮海医院淮海医院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吉斯瑞制药重庆吉斯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健嘉医疗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国药控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简称“国控医投”),截至报告期末,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凯林制药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凯茂生物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联合健康险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美国 FDAU.S.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美中互利美中互利(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孟买证交所The Bombay Stock Exchange,即孟买证券交易所
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82)
南钢联合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宁波复技宁波复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宁波复瀛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EMA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即欧洲药品管理局
三元股份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600429)
山东二叶山东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山河药辅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0452)
上海星晨儿童医院上海星晨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上海曜康上海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龙沙复星医药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上海证大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755)
上证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恒生医院深圳恒生医院,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沈阳红旗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苏州二叶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苏州基金苏州复健星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津基金为平行基 金,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天津基金天津复星海河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基金 为平行基金,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天津星耀星耀(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天津药业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德投资通德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沱牌集团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
万邦复临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万邦金桥徐州万邦金桥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万邦赛诺康山东万邦赛诺康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万邦医药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兴药业辽宁新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 券代码:832129),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星健睿赢基金南京星健睿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星诺医药江苏星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星荣整形外科医院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徐州创新器械基金徐州复毓彭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徐州万邦云药房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 2023年 9月通过股权转让完成处 置
徐州星晨妇儿医院徐州星晨妇儿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药师帮YSB Inc.(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9885),注册于开曼群岛
以心开曼MitrAssit Holding Limited
以心上海上海以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印度证交所The National Stock Exchange of India Limited,即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655)
元、万元、亿元除文中特别说明,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岳阳广济医院岳阳广济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朝晖药业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招金矿业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818)
直观复星直观复星上海及直观复星香港
直观复星上海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直观复星香港Intuitive Surgical-Fosun (Hongkong) Co., Limited,注册于中国香港,系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 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澳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中国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吉创新器械基 金合伙合同》日期为 2023年 3月 30日的《安吉复毓承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章,香港《公司条例》
《公司章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制度》《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徐州创新器械基 金合伙合同》日期为 2023年 3月 30日的《徐州复毓彭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22年 H股员工持 股计划、H股员工 持股计划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H股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非公开发行 A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2022年 7月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
2022年限制性 A股 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 A股激励计划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 A股股票激励计 划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本公司信息

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中文简称复星医药
本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Group)Co., Ltd.
本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FOSUN PHARMA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以芳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董晓娴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投资者关系电话021-33987870
投资者关系传真021-33987871
投资者关系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9楼
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本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本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233
本公司网址http://www.fosunpharma.com
投资者关系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公司披露年度报告(A股)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披露年度报告(H股)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hkexnews.hk
本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五、 本公司股票简况

本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证所复星医药600196不适用
H股联交所復星醫藥02196不适用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侯捷、蔡玙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 979号太古坊一座 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刘国华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号汇亚大厦 27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姓名冀羽瞰、张韦弦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1年 2月至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 上年同 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注1 营业收入41,399,539,588.4243,951,546,895.23-5.8139,011,184,281.5839,005,086,602.4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注2 润2,386,265,813.743,730,804,582.82-36.044,728,710,527.484,735,269,690.8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注2 的净利润2,010,648,359.353,872,759,038.16-48.083,277,296,375.563,277,296,375.56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3,414,217,063.594,217,570,892.87-19.053,937,814,791.413,948,747,009.13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 比上年 同期末 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45,684,761,548.0544,582,457,512.552.4739,195,558,264.8039,191,949,140.14
总资产113,469,604,813.45107,163,907,232.345.8893,306,321,826.7793,293,790,957.96
(二)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91.43-37.761.851.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91.43-37.761.85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1.49-49.661.281.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99.04减少3.75个百分点12.3712.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59.39减少4.94个百分点8.588.58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414.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81%,同比变动主要是由于新冠相关产品(包括复必泰(mRNA 新冠疫苗)、捷倍安(阿兹夫定片)、新冠抗原及核酸检测试剂等)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影响。

不含新冠相关产品,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 12.43%,其中: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中国境内商品名:汉曲优)、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等重点品种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注 2: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6亿元,同比减少 36.0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影响因素:①新冠相关产品和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共计约 6.83亿元,以及新冠相关产品收入大幅下降导致相应的利润减少;②美元加息、升值等因素以及计息负债规模变化,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37亿元;③管理费用同比增加,剔除新并购公司的影响,同口径管理费用增加 2.64亿元;④Gland Pharma新并购子公司 Cenexi的影响,净利润同比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上期数期末数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2,386,265,813.743,730,804,582.8245,684,761,548.0544,582,457,512.55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股权分置流通权12,340,593.986,170,296.99-38,376,136.64-50,716,730.62
按境外会计准则2,398,606,407.723,736,974,879.8145,646,385,411.4144,531,740,781.93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差异为股权分置流通权差异。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870,720,838.6610,524,471,741.229,304,926,476.2410,699,420,53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注 润986,971,662.49790,500,207.22505,594,060.92103,199,88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19,320,722.64453,305,032.30101,288,692.64536,733,91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873,244,036.36936,764,098.26651,632,352.02952,576,576.95
注: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亿元,其中非经常损益-4.34亿元,主要由于持有的药师帮股价变动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03,317,051.46477,915,118.032,182,147,130.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147,293,110.1468,202,383.9835,504,611.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83,669,727.22-417,061,775.88332,729,921.9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1,858,383.86-11,168,701.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940,026.38-82,274,796.47-259,897,620.7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1,283,586.24-99,680,602.61-674,720,277.86
减:所得税影响额415,966,277.05162,545,223.20333,022,807.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8,472,544.76-105,348,824.67-179,841,896.39
合计375,617,454.39-141,954,455.341,451,414,151.9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928,532,148.611,888,496,433.69959,964,285.08-12,192,981.3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388,828,708.211,040,114,413.33-1,348,714,294.88-440,191,011.19
其他非流动资产68,192,500.0045,993,008.11-22,199,491.89-22,199,491.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450,825.5552,774,220.8937,323,395.34-
其他非流动负债631,410,987.93878,407,085.86246,996,097.9347,203,902.07
合计4,032,415,170.303,905,785,161.88-126,630,008.42-427,379,582.37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当前,中国制药工业整体处于加速调整期。国家大力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近年来新药的上市步伐加快,本土医药企业的研发也在加速向差异化、全球化转型;本土药企创新能力愈加得到全球药企认可,对外许可交易愈加频繁,价值屡创新高;同时,随着药品带量采购的常态化运作,仿制药的收入与利润持续收窄。在医疗器械领域,高值医疗耗材持续面临集采压力,但创新器械仍受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终端用户对高品质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求不断升级,国产替代和医疗新基建驱动未来市场长期扩容。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民营医疗作为公立医疗体系的有力补充,伴随着消费医疗的崛起,医疗、保险和数字科技的有机融合将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国内医药健康产业对于创新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研发、生产、人力等各项成本不断上涨,同时还面临着跨国企业的竞争,企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报告期内,本集团秉持“持续创新、乐享健康”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创新转型,稳健布局国际化,强化业务的分线聚焦,推动整合式运营和效率提升。

(一)主要业务
本集团直接运营的业务包括制药、医疗器械、医学诊断、医疗健康服务,并通过参股国药控股覆盖到医药商业领域。

制药业务为本集团核心业务,包括三大业务:创新药业务、成熟产品及制造业务以及疫苗业务。创新药业务,聚焦肿瘤(实体瘤、血液瘤)、免疫、中枢神经、慢病(肝病/代谢/肾病)等核心治疗领域,重点强化小分子、抗体/ADC、细胞治疗、RNA等核心技术平台,打造开放式、端到端、全球化的创新研发体系,持续提升管线价值,推动更多 FIC(First-in-class,即同类首创)与BIC(Best-in-class,即同类最佳)产品的研发及商业化;成熟产品及制造业务,聚焦差异化、高技术壁垒产品研发,加大首仿、高难度复杂制剂及改良型新药的比重,同时推动产线产能整合,持续降本增效;疫苗业务,已搭建以细菌性疫苗、病毒性疫苗两大技术平台为核心的自主研发体系,并通过合作开发进一步拓宽疫苗产品管线,提升疫苗产业化能力。

医疗器械业务已构建形成以医疗美容、呼吸健康、专业医疗为核心的三大业务分支,医学诊断业务布局包括分子诊断、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微生物诊断以及 POCT等。

医疗健康服务业务已形成综合与专科医院相结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


(二)经营模式
本集团在“4IN”(创新 Innovation、国际化 Internationalization、智能化 Intelligentization、整合Integration)战略的指导下,秉承“创新转型、整合运营、稳健增长”的发展模式以及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信念,不断加强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全球化布局;同时积极推进业务聚焦,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资产效率。具体运营模式如下:
1、研发创新
本集团以创新和国际化为导向,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持续丰富创新产品管线,提升 FIC(First-in-class,即同类首创)与 BIC(Best-in-class,即同类最佳)产品的研究与临床开发能力,加快创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转化落地。

2、生产运营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成本竞争力,加强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本集团持续推进生产体系的整合,强化规模化、有成本竞争力的制造体系,最终实现全球产能产型的统筹规划。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制药板块国内控股子公司所有商业化生产线均已通过国内 GMP认证,并有 9条生产线通过美国、欧盟等主流法规市场 GMP认证;同时在国内,本集团正在建设两大综合制剂制造中心及三大原料药生产基地,逐步夯实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产业优势;在海外,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的多条注射剂生产线已通过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主流法规市场的 GMP认证,并供应全球市场。

3、商业化
本集团持续建设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合规化的商业化体系,并已形成肿瘤(实体瘤、血液瘤)、消化代谢、自身免疫等专线队伍,同时积极提升集采后仿制药业务的商业化人效;海外市场以美国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仿制药与创新药斯鲁利单抗注射液(PD-1抑制剂)的上市,持续提升美国市场商业化能力;同时,控股子公司 Tridem Pharma和 Gland Pharma已分别在非洲、印度建立营销队伍,未来将进一步加大产品在其他新兴市场的推广与销售。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创新产品上市带来的产品结构优化和销售增长是报告期内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本集团专注于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疗效确切、符合现代医学发展导向的疾病及技术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推动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转化落地。报告期内,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及曲妥珠单抗原液、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及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 3月正式执行)的欧泰乐(阿普米斯特片)和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收入快速增长;同时,汉斯状(斯鲁利1
亭注射液)、一心坦(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等多个新品种/新适应症获批上市 ,持续丰富本集团在创新药领域的产品布局,优化产品结构。

2、整合效应逐步显现。本集团积极推进业务分线聚焦,并加速研发、生产及营销三大体系的整合和运营效率的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 行业发展状况及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
2022年 1月,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打造国际竞争优势。在此背景下,中国制药工业整体处于加速转型期,行业结构发生较大调整,仿制药持续面临挑战。

2023年 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集采规则和价格机制。2023年 3月《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调整程序(试行)》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仿制药参比制剂管理,推动企业有序规范竞争。2023年 12月《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的公布,旨在消除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对企业的质量和成本要求日益提高。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累计 32个已通过或视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在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中中选,药品集采常态化后对本集团的影响逐步减弱。

近年来,创新药审评审批制度及医保支付方式持续优化,有效推动中国医药产业的创新转型。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于 2023年 3月发布《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速度;国家科技部于 2023年 6月出台《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推动和促进生物医药基础创新;2023年 3月,国家卫健委颁布《医疗机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共识》,指引医疗机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围绕重点实验室、医疗机构成果转化、加强集成创新等出台具体措施,为服务企业提供支撑。与此同时,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逐步常态化,并加大对创新度高、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物的鼓励。2023年 7月,国家医保局就《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分别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续约降幅计算公式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1
以降低续约谈判产品的价格降幅,同时提高每个产品医保基金可负担的额度基数,创新药的续约谈判趋向温和。

药品质量是生物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监管的重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三项规范性文件于 2023年 3月起正式实施;自 2023年 3月起国家药监局还先后出台《2023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也围绕药品注册,先后出台“安全性数据收集”、“药品生命周期管理”以及肿瘤、肝病、血友病以及儿童药、抗体偶联药等研发注册具体指导原则。

这些政策措施的推出,将进一步推动企业持续加强用药安全意识、加快规范药品上市、提升药品质量。

2023年 7月,医药领域的纠风和反腐全面展开并持续推进,目的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动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行业反腐的持续推进,有望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医疗体制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公正性,有利于医药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2023年 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加快补齐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并着眼医药研发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高度重视国产医疗装备的推广应用,促进国产装备迭代升级,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一批医疗装备领域领军人才。 “高质量发展”成为企业经营的主基调,亦为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在此背景下,本集团创新研发始终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坚持科技驱动和产品驱动。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自主研发并上市国内第一款生物类似药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合营公司复星凯特国内上市的第一款 CAR-T药物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的市场空白,奕凯达亦于 2023年 6月新增获批二线适应症,将惠及更多一线免疫化疗无效或复发患者。同时,本集团坚持开放式创新策略,积极通过 BD途径扩充产品管线。报告期内,倍稳(盐酸凯普拉生片)、旁必福(盐酸依特卡肽注射液)、珮金(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等许可引进产品先后于中国境内获批上市,进一步丰富本集团在创新药领域的产品布局;其中,倍稳(盐酸凯普拉生片)、珮金(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等产品于报告期内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1月正式执行)。此外,本集团积极推动优质产品出海。其中,自主研发的单抗产品注射用曲妥珠单抗(中国境内商品名:汉曲优)是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也是首个中欧双批的国产单抗生物类似药,其于美国的上市许可申请(BLA)也已于报告期内获受理,同时,通过与国际知名药企许可合作全面布局欧洲、美国、加拿大等地和众多新兴国家市场,并已于 40余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本集团自主研发的斯鲁利单抗注射液(PD-1抑制剂,中国境内商品名:汉斯状)用于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已于2023年12月获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批准,并已完成首批海外发货,成为首个在东南亚国家获批上市的国产PD-1单抗,其于欧盟的上市许可申请(MAA)亦已于2023年3月获得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受理,于美国启动的桥接试验正在有序开展中。报告期内,专业医疗设备国产化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联营公司直观复星的首台国产达芬奇Xi系统(即“胸腹腔内窥镜手术控制系统”)正式下线,标志着全球领先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正式实现国产化,将进一步提升该系列产品的可及性,惠及更多中国患者。

2、行业地位
本集团持续保持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布的“2022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本集团位列第2位。由米内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本集团成功入选“2022年度中国化药企业 TOP100排行榜”,位列中国化药企业百强榜第6位;根据IQVIA统计,2023年第三季度本集团的医院用处方药销售收入位列全国第11位;根据全球医药智库信息平台Informa Pharma Intelligence发布的《2023年医药研发趋势年度分析》白皮书,2023年本集团再次入选“全球医药企业研发管线规模Top25”。

控股子公司层面,复宏汉霖连续三年蝉联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E药经理人组织评选的年度“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榜单第一梯队;Gland Pharma系目前印度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专注于注射剂生产的企业之一;复锐医疗科技(Sisram)是全球能量源医美器械领导者之一;复星健康荣登“2023届艾力彼医院竞争力社会办医·医院集团”三甲,控股医疗机构佛山复星禅诚医院连续六年(即2018-2023年)蝉联“艾力彼社会办医·单体医院竞争力榜”第一位。此外,与Insightec成立的合资公司将于中国境内及港澳市场商业化的磁共振引导聚焦超声脑部治疗系统(即“磁波刀”脑部治疗系统)是目前全球最尖端的无创经颅治疗科技产品之一;联营公司直观复星销售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是全球领先的外科手术机器人,也是目前全球运用最广泛的微创手术机器人之一。

(二)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措施
1、国家战略政策
“二十大”确立的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医疗健康产业长远发展勾画了宏大远景。

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聚焦“一老一小”,中医药、疫苗和新药创新以及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等方面,进一步勾画“健康中国”的宏伟蓝图。报告期内相继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具体措施,为我国医疗健康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的政策制度和产业环境保护。

“二十大”报告明确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要健全举国创新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2022年,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创造国际竞争优势。

本集团坚持以国家健康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持续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2、创新研发、注册审评及合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
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法规的出台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平台,以持续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的科技攻关。

2023年,国家卫健委陆续印发《关于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的公示》、《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第三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等,为药品创新研发提出鼓励方向。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并配套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对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生产提出更具体的监管要求。

2023年11月,国家药监局成为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正式申请者,将进一步助力中国药品的出海和制药企业的国际化。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持续推进,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关于无参比制剂品种仿制研究的公告》的发布,为现存的个别品种提供解决思路。2023年3月《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调整程序(试行)》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仿制药参比制剂管理,推动企业有序规范竞争。

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是新药创新研发的重要保障,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内先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人工智能辅助检测医疗器械(软件)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自体CAR-T细胞治疗产品药学变更研究的问题与解答》等技术文件和监管政策,从源头到末端、从整体到局部,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技术保障能力,为新药创新提供支撑。在医药产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政策指导下,为发挥大湾区政策优势,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指导原则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2023年12月正式发布的《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2022年广东省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非首次使用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以及《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等,为探索国际先进医药产品进入国内、打通粤港澳医药市场创造了条件。

本集团高度关注国家对重点技术领域和疾病领域的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医药产业发展的号召,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竞争力。目前已积极布局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学、双抗、高端医疗装备等创新赛道,重点围绕抗肿瘤及免疫等治疗领域,开展医药创新研发,为患者提供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医药产品和服务。随着医药卫生健康相关领域立法的持续完善和配套政策的不断落实和细化,本集团也将高效调整相关经营策略,把握医药产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加速推动产品上市、参与市场竞争。与此同时,本集团亦将遵守产品研发、注册和上市后等环节的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注重把控生物安全风险,严守质量合规底线,保护知识产权。

3、医疗保障和医保支付、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提质增效。从提升保障待遇、优化便民服务,到加强监管、调整目录和集采扩面等诸多方面都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3年内提出的《关于做好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都为医疗保障提出新的政策指引。

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医保目录调整、药械集采等都已进入常态化。《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等,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等提出更具体要求。

2023年,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共涉及 39个品种、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共涉及41个品种。国家药品集采模式进一步带动医药产业整体转型升级,行业预期稳定。同期,国家药品集采往期多批次协议也陆续到期,各省到期续约工作平稳过渡。

医保监管同样兼顾鼓励医药创新。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谈判规则进一步完善,对医保目录的准入方式进行调整,为创新药进入目录和患者可及提供便利。同时,各地双通道政策持续完善,为医保目录新增产品及时进院、患者可及提供便捷。

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工作是撬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点,更与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息息相关。在新形势下,本集团将持续推动提升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同时,也将一如既往地以质量为先,优化生产、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到国家政策改革中,为患者带来更多质高价优的产品。

4、医疗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医疗改革政策
2023年是新冠疫情防控优化转轨之年,社会生活全面转入常态轨道,医疗服务进一步回归常态,医疗服务是医药产业服务终端,也是产品终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和三医联动的动态发展,也不断优化医药终端格局和市场需求,医疗健康需求获得持续释放。

围绕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为我国城市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持续优化提出顶层规划,也为医疗健康服务市场发展提供巨大潜力。

2023年1月,国家卫健委《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从源头上监控不合理用药和处方行为。2023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2023年10月《关于启动2023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发布,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考核指标,在用药检查就医方面,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

对此,本集团将积极应对医疗技术和医疗健康服务发展的新变化,顺应医疗布局向基层延伸的新趋势,立足新产品业态,探索新业务模式。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本集团将持续以精益化、智慧化运营为手段,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发展,并通过与区域公立医院形成专科互补的模式积极探索,围绕医疗新需求,加快布局医疗新机构。



5、医药反腐及合规发展
2023年,医药领域的纠风和反腐全面展开,从医疗和医保端到医药产业端,从医疗健康服务到医药销售,医药反腐层层深入。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2023年7月国家卫健委会同9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召开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明确深化整治医药腐败的要求,对医药企业合规经营、合规发展都提出更高要求。

对此,本集团也将进一步明确制度红线,加强对各运营环节的合规要求和监督,维护公平廉洁的商业环境和文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14.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1%。同比变动主要是由于随着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相关产品(包括复必泰(mRNA 新冠疫苗)、捷倍安(阿兹夫定片)、新冠抗原及核酸检测试剂等)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影响。

不含新冠相关产品,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2.43%。其中:制药业务,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中国境内商品名:汉曲优)、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等重点品种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22年 3月获批上市的汉斯状于报告期内实现收入2
11.20亿元(同比增长230.20%)、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实现收入27.49亿元(同比增长58.19%)、苏可欣实现收入9.22亿元(同比增长19.67%),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和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等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3月正式执行);医疗器械业务,适用于医用和家用场景的多功能无创呼吸机(包括Clearway 2等)在欧洲和美国等市场的需求恢复性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6亿元,同比减少 36.04%;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1亿元,同比减少48.08%,主要影响因素:
(1)新冠相关产品的影响:①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新冠相关产品和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共计约 6.83亿元;②新冠相关的产品收入大幅下降导致相应的利润减少;③新冠相关业务在报告期内仍有团队和医学、市场等费用发生。(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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