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石化油服(60087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1 公司简称:石化油服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共有 5名董事亲身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董事樊中海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由于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大型综合油气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公司,拥有超过60年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是一体化全产业链油服领先者。截至2023年底,本公司在中国的20多个省,70多个盆地,550多个区块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同时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提高,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油田技术服务。 本公司共有五大业务板块,分别是:地球物理、钻井工程、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和工程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涵盖了从勘探、钻井、完井、油气生产、油气集输的全产业链过程。 2023年,本公司抓住油田服务市场持续回暖的有利时机,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油服价格尚未恢复等困难挑战,持续深化改革管理,量质并举拓市创效,进一步扩大优质规模市场,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纵深推进项目化管理体系建设,稳步实施特色化业务发展,钻井进尺、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实现较好增长,公司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 2023年,本公司突出量质并举,全力拓展优质规模市场,全年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824亿元,同比增长1.7%,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500亿元,同比减少0.8%;国内外部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57亿元,同比增长4.7%;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67亿元,同比增长7.1%。工程技术服务优质高效,全年创工程施工新纪录419项;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多项关键核心技术获得加速突破;资源统筹优化取得新进展,项目化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风险防范跃上新台阶;全年生产运行保持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果、新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注 70.18% 本公司 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70.18% 本公司 4.4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99.8亿元,同比增长 8.4%;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9亿元,同比增长 23.8%;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 0.031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0.00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亿元,同比增加净流入人民币 13.8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陈锡坤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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