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物流(60356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209.1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84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799.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956.20万元(含税,承销费及保荐费不含税金额为 1,84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2,843.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9月 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股票登记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2.9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811.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有 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分别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集装箱购置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降低公司对外租赁集装箱的数量并降低集装箱租赁成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提高公司服务品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除 2024-001号公告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谷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谷物流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3月 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 [注 2]集装箱购置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降低公司对外租赁集装箱的数量并降低集装箱租赁成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3]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提高公司服 务品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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