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股比例由 5.4563%减少至 4.99998%,权益变动达到 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蒋琳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蒋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92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蒋琳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63%。 本次权益变动前,蒋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29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63%;本次权益变动后,蒋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92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蒋琳华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持股 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四)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蒋琳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五)公司将持续关注蒋琳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蒋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92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七)蒋琳华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股东蒋琳华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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