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53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 二、 1-9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539号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铁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高铁电气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高铁电气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高铁电气大华核字【2024】001100553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高铁电气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高铁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高铁电气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高铁电气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红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腾飞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231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9,41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18元。截至2021年10月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75,63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48,372.94元,募集资金净额 635,389,627.06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 32,456,330.19元后的643,181,669.81元已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止2021年10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21]第1-1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2,939,450.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1,030,897.74元;于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2,840,894.4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098,556.4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0,827,883.9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年 9月 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11月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28日,高铁电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1年 12月 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出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机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669号)。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1,030,897.74元已全部置换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之子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期2年,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 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该子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83.33万元,专户余额526.64万元(其中包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53.00万元),待支付质保金等总计520.90万元,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00万元,可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的程序。 十、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德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本次借款利率依据市场情况最终确定为 3.5%,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本公司以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保德利公司投入募集资金 38,569,637.08元用于实施“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自2022年1月10日起开始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保德利公司暂未归还。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 2023年 6月28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出的变更。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6月28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2,366.52万元调整为1,847.5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0,031.40万元调 整为1,133.40万元,减少募集资金投入8,898.00万元; 2)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5,715.69万元调整为34,613.69万元,增加募集资金投入8,898.00万元。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3,506.49万元调整为10,956.1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0,956.12万元保持不变。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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