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6:05:57 中财网
原标题:高铁电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20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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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209号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高铁电气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红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王腾飞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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