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6886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对三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 2020年 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3.20万股,发行价为 34.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498,5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2,287,392.00元,余额为人民币 398,211,168.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10,332.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4,400,835.7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年 12月 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953,623.9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7,953,623.98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10,000,000.00元。 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3年 1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截至 2023年 12月 3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 1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7,953,623.98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三旺通信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三旺通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旺通信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三旺通信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 12月 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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