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民生需求股票A (000524):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民生需求股票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民生需求股 票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 基金代码 000524 下属基金简称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A 下属基金代码 000524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03-14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4-26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杨景喻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7-27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增长 投资目标 模式转变带来的民生需求行业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不低 于 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股票;其余资产投 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重点投资于与民生相关行业主要投资策略 的上市公司,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00% 固定收益投资 0.07% 其他资产 15.88%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4.05% 权益投资(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 M < 100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0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0天 ≤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30天 ≤ N < 365天 0.50% 赎回费 1年 ≤ N < 2年 0.35% 2年 ≤ N < 3年 0.20% N ≥ 3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将维持较高的股票持仓比例,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由于这类公司的经营运作将受到经济运行情况、国家政策、居民收入水平、人口结构多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变化将影响本基金重点投资标的的收益水平,进而影响基金业绩。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6、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9、操作或技术风险 10、合规性风险 1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2、其它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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