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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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3月27日 21:06: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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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友讯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
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招商证券”)作为深圳
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友讯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就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4月 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2,5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46元。截至 2017年 4月 2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21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0,99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05,000.00元。
截至 2017年 4月 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2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66,346,532.04元;于 2023年 1月 1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12,623,434.72元,其中,投入金额 12,622,011.45元用于
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423.27元用于
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资金利息(包括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8,894,62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053,094.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
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由于有三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因此分别在
民生银行宝安支行、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年 4月 21日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8年 1月 30日与武汉
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19年 2月 27日与东莞
友讯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
用途 |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 利息收入
及手续费
支出 | 期末余
额 |
1 |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697688660 | 友讯达无线
传感网络研
发中心建设
项目 | 4,613.42 | 4,613.42 | 2,708.13 | 0 | 400 | 2,305.31 |
2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791301552
00002198 | 友讯达营销
与运维服务
网络建设项
目(变更
前) | 6,492.02 | ①
280.37 | 460.70 | 0 | 180.34 | 0 |
3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442501000
016000005 | 友讯达智能
电网类产品 | 6,945.06 | 0 | 0.00 | 0 | 0 | 0 |
| 深圳市分行 | 17 | 生产基地新
建项目(变
更前) | | | | | | |
4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 | 442501000
016000006
73 | 友讯达能源
物联网研发
及产业化基
地项目(变
更后) | 0 | 6,945.06 | 7,218.50 | 0 | 273.45 | 0 |
5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791300788
010000003
82 | 东莞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变更后) | 0 | 6,211.65 | 6,247.32 | 0 | 35.67 | 0 |
合计 | - | - | 18,050.50 | 18,050.50 | 16,634.65 | - | 889.46 | 2,305.31 | |
注:①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前,该项目使用金额为 460.70万元,其中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280.3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180.34万元。
②
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含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含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 罗 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0,50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23,434.72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6,346,532.04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1,567,030.01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72.89%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
基地新建项目(变更前) | 是 | 69,450,551.00 | - | - | - | - | - | - | - | 否 |
2、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变更前) | 是 | 64,920,165.00 | 2,803,685.99 | - | 4,607,041.98 | 7.10% | - | - | - | 否 |
3、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 否 | 46,134,284.00 | 46,134,284.00 | 12,622,011.45 | 27,081,287.45 | 58.70% | - | - | - | 否 |
4、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
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 | 否 | - | 69,450,551.00 | 1,423.27 | 72,185,046.56 | 103.94% | - | - | - | 否 |
5、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
更后) | 否 | - | 62,116,479.01 | - | 62,473,156.05 | 100.57%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0,505,000.00 | 180,505,000.00 | 12,623,434.72 | 166,346,532.0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 - | | | | | | | | | |
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 1、2017年 12月 6日、2017年 12月 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 6,945.0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
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实施的“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改由在武汉实施“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
2、2018年 12月 10日、2018年 12月 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 6,196.7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原计划在深圳实施的“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改由在东莞实施“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东莞友讯达建设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 1、2017年 12月 6日、2017年 12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 6,945.0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
化基地项目”,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施。
2、2018年 12月 10日、2018年 12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 6,196.7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由东莞友讯达建设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1、2017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审批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2、2018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
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3、2019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审批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4、2020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
化基地项目 |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
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69,450,551.00 | 1,423.27 | 72,185,046.56 | 103.94% | - | - | - | - |
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 | 62,116,479.01 | - | 62,473,156.05 | 100.57% | - | - | - | - |
合计 | - | 131,567,030.01 | 1,423.27 | 134,658,202.61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是根据当时的条件和规划作出的决策,近几年,公司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逐步使用自有资金在全国主要
城市通过租赁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和库房,设立办事处、建立服务网点。目前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配置基本
符合公司现状,“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环境已发生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完
善营销与运维服务体系。现阶段公司迫切需要建立生产厂房,解决因租赁生产厂房带来的空间不足及其他方
面原因的掣肘。公司为减小购置厂房带来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公司拟将原投资
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变更募集资金决策程序:2018年 12月 10日、2018年 12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 6,196.7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东莞
友讯达建设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发表明确意见。
3、变更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8年 12月 10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 12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年 12月 27日,公司发布《2018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
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是根据当时的条件和规划作出的决策,不便于公司未来的扩张。随着国家政策对物联网
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武汉建立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通过
购置生产场地、增加设备提升产能,满足公司研发生产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由武汉友讯达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友讯达”)投资建设的“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将包括原募投项
目“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原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上均未发生变
化。
2、变更募集资金决策程序:2017年 12月 6日、2017年 12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 6,945.0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
项目”,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发表明确意见。
3、变更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7年 12月 6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于 2017年 12月 8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2017年 12月 26日,公司发布《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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